“豫A”經過鄭新黃河大橋不再全面免費!最新補貼政策送給你!

3月4日,從新鄉市平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獲悉,為進一步促進鄭新一體化開展,惠及到示範區出資興業及寓居大眾,在接連三年為豫A車牌小汽車(7座以下,含7座)免費通行鄭新黃河大橋買單之後,示範區決定,

自2020年3月5日零時至2021年3月4日24時,將對示範區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橋施行精準財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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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示範區管委會發布了《關於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施行精準補助佈告》及《關於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助施行方法(試行)》,對補助規模、補助標準和申辦流程等情況進行了詳細“註釋”。


試行的施行方法顯示,在示範區置業的業主及其直系親屬持有車輛,在示範區工作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及延聘的高技術人才自有車輛,註冊所在地為示範區的企事業單位公事車輛、通勤班車,行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轉車輛等4類車輛,可享受示範區的精準財務補助。


值得一提的是,除單位通勤班車和鄭平公交線路運轉車輛外,其他均指7座及以下運用ETC設備通行大橋的小型汽車,而享受補助的車輛將不再受“豫A”車牌約束。


據瞭解,

契合條件的車輛可線上或線下申辦。線下申辦自3月5日起可提前預定處理(預定電話0373-7553089),疫情免除後在示範區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處理請求手續。成功申辦的單位或個人於每月1日至20日(不含節假日及週末)帶著申辦車輛上月通行大橋的ETC電子憑據處理補助手續,成功受理後將於次月向申辦賬戶撥付實踐補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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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合補助規模的個人進行線上申辦時,則採用“網上請求、線上處理、第三方代發”的方法,由第三方對相關信息彙總,受理核實後於次月10日前進行補助。


施行方法在運轉過程中將根據實踐情況及時調整,施行日期暫定為2020年3月5日零時至2021年3月4日24時,期滿後將再行研討。因招商引資項目建造需求的獲益人群處理事宜,由示範區管委會採納一事一議方法研討決定。


據介紹,自2017年3月5日零時,示範區財務開始為豫A車牌小汽車(7座以下,含7座)行駛鄭新黃河大橋無償買單,3年來遭到兩地社會各界廣泛好評,也取得了傑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力地促進了鄭新交融開展和兩地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無縫對接和交流。


附:《關於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施行精準補助佈告》

新鄉市平原示範區管委會關於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施行精準補助佈告


由新鄉市平原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處理委員會與河南新永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關於豫A車牌小型客車行駛鄭新黃河大橋通行費繳納問題的協作協議》行將到期,為進一步促進鄭新一體化開展,惠及到示範區出資興業及寓居大眾,經示範區管委會研討,現將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助方針佈告如下:
1.自2020年3月5日零時起,原《關於豫A車牌小型客車行駛鄭新黃河大橋通行費繳納問題的協作協議》停止。
2.本著“招引出資、促進交融、精準補助”的準則,自2020年3月5日零時起,對原方針進行調整,改為對示範區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施行精準財務補助,詳細內容詳見附件。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通行方針依照交通運輸部通知執行。


4.若方針發作調整,以示範區管委會官方網站通知為準。
特此佈告。
2020年3月4日

附:《關於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助施行方法(試行)》

新鄉市平原示範區管委會關於對轄區相關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助施行方法

(試行)


為推進鄭新一體化開展,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開展戰略在平原示範區落地生根,在前期示範區管委會對豫A車牌小型汽車通行鄭新黃河大橋(以下簡稱大橋)代繳費用的基礎上,本著“招引出資、促進交融、精準補助”的準則,擬對原方針進行調整,對示範區轄區相關車輛通行大橋施行精準財務補助。
一、補助規模

1.在示範區置辦不動產的業主自有或其愛人、爸爸媽媽、子女持有車輛;
2.在示範區工作的企事業單位(不含微型企業,區分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區分方法(2017)》,下同)人員及延聘的高技術人才(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自有車輛;
3.註冊所在地為平原示範區的企事業單位公事車輛、通勤班車(含租借類,下同);
4.新鄉市鄭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示範區—鄭州高鐵東站,下同)運轉車輛。
上述車輛除單位通勤班車和新鄉市鄭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轉車輛外,其他均指7座及以下運用ETC設備通行大橋的小型汽車。
二、補助標準
對契合條件的車輛根據實踐通行所發生費用施行精準補助,新鄉市鄭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轉車輛補助核算入公交運營成本。
三、申辦流程

(一)示範區置辦不動產業主可經過線上或線下申辦。線上申辦時,申辦人經過手機APP(正在開發中,詳細開放時間以示範區官方通知為準)依照提示進行線上申辦。線下申辦時帶著以下資料至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處理:
1.填寫示範區不動產業主大橋通行費補助請求表(見附件1);
2.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首頁及房主頁、車主頁);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行車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5.平原示範區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以上資料申辦時留存複印件,原件審閱後交還,後期申領補助時不再重複供給。
(二)示範區工作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及延聘的高技術人才由所在單位統一受理後帶著以下資料至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處理:
1.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2.單位申辦人員信息彙總表(見附件2,高技術人才需供給中級及以上職稱複印件和聘任合同複印件);
3.單位申辦人員身份證和行車證複印件各1份。
4.單位申辦人員接連三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
以上資料後期申領補助不再重複供給。
(三)示範區轄區企事業單位公事車輛、通勤班車由所在單位統一受理後帶著以下資料前往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處理:
1.填寫示範區企事業單位公事車輛、通勤班車大橋通行費補助請求表(見附件3);
2.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並加蓋公章(單位註冊所在地應為平原示範區轄區內);
3.法人或委託申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1份;
4.公事車輛、通勤班車行車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通勤班車若為租借類,還需供給租借協議);

5.企業申辦時,需供給示範區稅務機關出具的已歸入正常稅務處理的意見。
以上資料申辦時留存複印件,原件審閱後交還,後期申領補助不再重複供給。
契合補助規模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線下申辦時,自2020年3月5日起可提前預定處理(預定電話0373-7553089),疫情免除後在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處理請求手續。成功申辦的單位或個人應於每月1日至20日(不含節假日及週末)帶著申辦車輛上月通行大橋的ETC電子憑據處理補助手續。成功受理後將於次月向申辦賬戶撥付實踐補助費用。
契合補助規模的個人進行線上申辦時,採用“網上請求、線上處理、第三方代發”的方法,由第三方對相關信息彙總,受理核實後於次月10日前進行補助。
新鄉市鄭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轉車輛補助依照管委會批准的補助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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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金運用及監管
1.上述補助資金以季度為單位在示範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2.請求大橋通行費補助的單位或個人,需對所提交申辦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供給虛偽信息、冒用別人名義處理等各種歹意騙取補助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補助資歷,並由公安部門對其違法所獲補助資金進行追繳,將其行為歸入企業或個人信用體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五、其他
1.線上申辦途徑及流程待APP調試測試穩定後在示範區管委會官方網站和媒體發佈。
2.本方法施行日期暫定為2020年3月5日零時至2021年3月4日24時,期滿後再行研討。
3.因招商引資項目建造需求的獲益人群處理事宜,由示範區管委會採納一事一議方法研討決定。
4.本方法由平原示範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說,在運轉過程中將根據實踐情況及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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