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克爾宣佈第二輪更為嚴厲的限制公眾場合人與人接觸的措施


默克爾宣佈第二輪更為嚴厲的限制公眾場合人與人接觸的措施

1. 除非不可避免,與家人以外的人的接觸要降到最低;

2. 公共場合與他人之間的距離儘可能保持至少1.5米;

3. 只能是獨自一人或與家人,或最多與一個非家人共同待在公共場合;

4. 允許上班、看醫生、參加會議或考試,也可以幫助他人、單獨進行體育鍛煉或其它必須的活動;

5. 不允許在公開場合或在家中聚會,違者將受到處罰;

6. 餐飲店要關門,但允許外賣;

7. 理髮、美容、按摩等類似服務行業將關閉,因為這些行業無法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醫護行業例外;

8. 所有與公眾有接觸的企業都必須遵守衛生措施,並且對工作人員及訪客進行有效的保護措施;

9. 這些措施至少2周有效。

默克爾呼籲市民,遵守相關規定。她說: “這不是建議,而是規定。”

新冠病毒傳染極強且為長時間潛伏期。然而筆者發展,為什沒有關於出門必須戴口罩的規定呢?難道在德國人傳人不需要戴口罩?默克爾本人就沒帶戴?

默克爾宣佈第二輪更為嚴厲的限制公眾場合人與人接觸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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