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臺交警查獲一起醉酒、無證、未檢驗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2020年3月19日五臺縣交警大隊組織開展酒駕、醉駕、毒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醉酒後無證駕駛未檢驗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16時10分,臺城中隊民警在省道310線70公里處執勤檢查時,一輛車牌號為晉HEE***的小型轎車迎面駛來,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要求駕駛人王某出示證件時,一股酒味撲鼻而來,民警隨即將其帶回臺城中隊做進一步調查。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高達醉駕標準,後經司法鑑定中心抽血檢測,王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46.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通過公安網查詢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所駕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屬於無證駕駛未檢驗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給予王某罰款2200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因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五臺縣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五臺交警查獲一起醉酒、無證、未檢驗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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