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反映,近日在南陽新百樂商場某店鋪購買物品,隨手攜帶手提包遺忘在店內,老闆竟然要求拿錢贖包!
網友反映近幾日去南陽火車站對面新百樂商場二樓購買聲卡。本人手提包遺忘店鋪內,原想著,還要送還之前聲卡說明書,沒必要當時拐回,想著還說明書的時候再拿包包不遲。便與老闆娘發微信溝通確認手提包在店內!
老闆娘明確回覆,包就在店內。
由於下午有事,想著次日歸還說明書,順便拿回手提包。當晚回家使用以後,各項功能正常。使用感良好。
今日(3月21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去歸還說明書,拿手提包。老闆夫妻二人開始並不承認手提包 再店內再次爭吵,並不歸還手提包!後本人報警處理。
經過商場管理,警察協調處理後,老闆二人承認手提包在店內,不曾想,下午兩點三十左右,老闆娘發來微信,以手提包要挾,加價一百元,拿回手提包,否則免談!
下午近三點,出於無奈,去店裡交付100元贖包!並拿回手提包
關於此事,你怎麼看?
閱讀更多 南陽同城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