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 遇 見

前幾天,剛剛看了《千與千尋》,有人說:18年後,我已成為無度吃喝的無臉男;有人說:18年後,除了網名,我真快忘了自己的原名了……

於我而言,無論是18年前,還是18年後:走累了,看到無人看管的食物會不會吃?現在所做的可否是許久以前我的理想?我是否有足夠的勇氣僅僅為了一個心願而孤獨的踏上陌生之地?我不知道,確切的說我不敢給出一個肯定的答案,這就像:草地上有一株雨後頂著水珠的新生蘑菇,在陽光下可愛的閃閃發光,你問我:這蘑菇能吃嗎? 我答:拍個美圖肯定可以。
倘若一定要在18年前與18年後的自己做一個對比,那時與現在的自己終究是不同的。這種不同不是沙丁魚罐頭過期;亦不是舊照片的模糊泛黃;也不是曾經刻下的目標被擱置在某個古老的樹皮之下,可能已被螞蟻啃噬的成為一堆碎屑;而是自己與自己在時光裡的一場再遇見。

再  遇  見

18年,很多東西都會改變,譬如皮膚就肯定不會有那時好;無論如何都沒那時看起來可愛;那時候似乎面前有很多條路,卻不知道該選哪一條;還有,那時候還會給自己制定很不思議的目標……。時光會改變一個人:你的年齡,你的容顏,你的氣質,你的性格,你的品味、你的理想、你的思維模式都會被改變,但並非所有的改變都是讓你遠離理想中的千尋。

18年前,我還在大學裡讀書,學院裡有一個女生是“校花”,那時每次看到她,身為女生的我都會被她的美貌擊倒,顏值身材俱佳,追求者甚眾,絕對是那種單靠顏值,在擦身而過的瞬間就可以成為很多人心中的“百分百女孩”。那時的我,經常會在內心裡責怪父母為何不把我生的再漂亮一點,甚至因為這個有些小小的悲傷,再然後就演變成嫉妒。這種嫉妒表現在:你明明很漂亮,可我就是打死也不讚美你,一如月色再美,我也要說:夜太黑,風太冷,我更想看星星。
現在的我,覺得所謂外在的美只是各種不同幾何圖形的組合,如果組合到畫板上,只有用心思考過還要配上創意色彩的組合才能找到閃光點,
美是需要用一定的時間去認真感受形體背後的靈魂所在的存在。那位寫了很多人常常沒法堅持讀完的長篇鉅著《追憶似水年華》的大作家馬塞爾•普魯斯特,說過一句話:偉大的藝術品不像生活那樣令人失望,它們並不像生活那樣總是在一開始就把所有最好的東西都給了我們。於是,嫉妒那東西,在經過歲月的成長之後,煙消雲散,它在許久以前的某一個點,戛然而止,反之而來的是對生活的一種感恩和寬容之心。

再  遇  見

還是讀書的時候,班裡有一個學生,他得到了很多證書,有榮譽證書,也有自己考來的各種資格證書,他非常努力的學習、讀書,自然也是優秀的不得了的學霸。於是,我也開始熬夜讀書,去想辦法去考那些證書,想證明自己也很優秀。可後來的我,明白別人的人生並不是自己的人生,每個人都應該在成長的路上理解自己喜歡的到底是什麼。就像一群人走進果園,有人摘櫻桃,有人摘葡萄,有人摘蘋果,有人只是坐下來靜靜欣賞果園。最好的我們就是在不斷飛馳前行的時光裡看到何為自己,找到並確認那就是自己。

臺灣歌手吳青峰創作的一首歌曲《再遇見》,其中有一句:而你,在離開我之後,還停在原點;而我,在離開你之後,就一直往前。這世上的美好,不在許久以前,也不在許久以後,而是在時光中的流逝中將並不美好的那個自己停在原點,讓另外的自己一直向前,在未來:遇到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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