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後女方懷孕“任性”生子 5萬多的工資損失哪個承擔?

【“一夜情”後女方懷孕“任性”生子 5萬多的工資損失哪個承擔?】

“一夜情”後,生下女兒孫小妹(化名)。孫燕在將趙明訴至揚中法院討要女兒撫養費後,另訴趙明討要因自己懷孕及生養等損失的5.25萬元的工資。在揚中法院判決趙明支付1.7萬餘元后,趙明不服上訴至鎮江中院。

22日,記者從法院獲悉,近日鎮江中院給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一夜情”生女,先要撫養費再討工資損失

揚中法院介紹,2018年3月,孫燕和趙明通過一個名為“soul”的聊天軟件相識。當年7月某日,兩人在孫燕的租居房內發生了關係,此時,孫燕和趙明均為單身。“一夜情”後,孫燕發現自己懷孕,就要求趙明與自己結婚。但趙明已同前妻復婚,並否認孫燕懷孕與自己相關。

氣憤不過的孫燕,就到趙明單位大鬧一場,趙明因此離職。2019年4月,孫燕在老家醫院生下了女兒孫小妹。

孫小妹出生後,孫燕以孫小妹的名義將趙明起訴至法院,索要撫養費。

在該案審理中,根據趙明的申請,法院委託某鑑定機構對趙明和孫小妹之間有無親生血緣關係,進行了司法鑑定。鑑定意見為:“支持趙明是孫小妹的生物學父親”。孫燕和趙明對該司法鑑定意見均無異議。

趙明按照法律規定和判決,足額支付自己需要承擔的撫養費。

此外,孫燕另向法院提起了討要工資損失的訴訟。孫燕稱,因孫小妹是自己和趙明的非婚生女,所以儘管孫燕有生育保險,但因沒有結婚,故不能通過生育保險報銷相關費用。

故此,她要求趙明承擔自己懷孕期間所休病假和生產後所休產假期間的停發工資損失,總計5.25萬元。

工資損失訴求,法院支持賠償1.7萬餘元

記者瞭解到,在法院的審理過程,當時就孫燕的工資損失訴訟請求能否成立,有以下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孫燕在和趙明同居懷孕後,在明知趙明不肯與其結婚且自己無法領取生育證的情況下,堅持生育孫小妹。其未婚生育的行為,不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孫燕也因此無法享受相關生育福利待遇。孫燕懷孕雖是孫燕和趙明的共同行為,但堅持生育小孩是孫燕的個人行為。

事實上,孫燕本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避免相關損失的產生。

小孩出生後,趙明作為其生父,依法應當承擔小孩的撫養費。但孫燕要求趙明承擔其懷孕和產假期間的工資損失的訴訟請求,缺乏法律依據,故不應予以支持。

第二種意見:孫燕生育孫小妹,是趙明和孫燕共同行為所產生的結果。趙明應當補償孫燕的合理工資損失。

揚中法院支持第二種意見。主審法官表示,首先,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孫燕雖未婚先孕,但造成孫燕懷孕的事實是孫燕和趙明共同行為產生的後果。

其次,孫燕懷孕後,在明知趙明不肯與其結婚且自己無法領取準生證的情況下,堅持生育了孫小妹,其未婚生育的行為雖不符合國家相關政策。但孫燕作為一個孕婦,其在懷孕後選擇生育孫小妹,符合其自身的生理狀況,其堅持生育小孩的行為也不可單純歸責於孫燕。

再次,孫燕因懷孕和生育孫小妹,因其不符合相關政策,無法報銷相關費用,實際上確實產生了工資損失。若以孫燕堅持生育小孩為由就作出上述損失均應由孫燕自行承擔的價值判斷,實際亦有失公平。

最後,孫燕懷孕的事實系孫燕、趙明二人共同行為產生的結果,孫燕、趙明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此均應承擔責任。現孫燕要求趙明承擔其全部工資損失,亦有失公平。

綜上,法院認為,孫燕查證屬實的工資損失中的一半,應由趙明補償給孫燕。最終,揚中法院一審判決趙明補償孫燕工資損失17670元。

不是“任性”生育,中院維持原判

一審判決作出後,趙明不服,上訴至鎮江中院。

鎮江中院經審理認為,孫燕和趙明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均能夠預見同居行為可能產生女性懷孕的結果;也能夠預見到如果女性選擇生育,會產生醫療、病假、產假等一系列的結果。

趙明基於先前行為,對孫燕因生育產生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既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善良風俗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趙明認為孫燕的損失,是孫燕自身“任性”生育產生,不但不符合公民有生育自由的法律規定,而且與人文關懷相悖。

近日,鎮江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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