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緊急!超級緊急!我哥過年被人誘導在網上進行賭博,一下輸了三十多萬,現在應該怎麼辦,應該報警嗎?

彭林靈


報警沒用的,反而是給自己加麻煩,還是好好的想想為什麼要去賭吧!必竟我去年也輸了30幾萬,自己作的,自己重新來過吧![捂臉][捂臉][捂臉]


嘿溼主賤笑了哈


非常搞笑!被人誘導賭博輸了三十多萬,就想報警?請問,如果你贏了會報警嗎?報警什麼,報警你賭博輸了?

作為賭博,無論輸贏,都是違法的!並非是你認為的賭博輸了,你就成了“受害者”,就可以通過報警求助而找回賭博輸掉的錢。無論輸贏,只要參與賭博一律會被刑拘十五天並處3000元罰款。

而被網絡欺詐,沒有參與賭博,比如,被騙投資黃金白銀投資,被騙參與p2p,或者被騙參與類似恆生指數炒作之類的,和電話詐騙是一個性質。

而無論是否報警,首先,被騙的錢就是損失了,想通過報警之後拿回來的概率不到一半——因為別人騙錢,並不是等著你來報警抓他,而是各種複雜的轉移手段,難以找到犯罪人的現行,其次,一般款項都被轉移或者揮霍掉了。基本上,能夠找到,並且能夠歸還的概率非常低。

而類似你參與網絡賭博或者賭球之類的,警方一般先予以立案,再叫你提供信息或者犯罪人的地址和動向。除非涉及全國性的詐騙集團,影響特別巨大,一般來說,對於警方,是家常便飯,不可能每一個案件都十萬火急地動用一切資源去抓捕和偵破。

而對於任何人來說,風險自我管理是第一位的,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自己要心裡有數。像你或者所謂的你哥,賭博輸了想報案,看著就十分搞笑,難道真的賭博,你贏了會報案嗎?既然贏了不會報案,輸了報案對贏的人公平嗎?既然是賭博,就是願賭服輸!

而如果不是單純賭博而是網絡欺詐或者詐騙,報案還是有用的——先立案,然後回去等通知。至於能否抓到嫌疑人,或者抓到嫌疑人之後是否能找回錢款,那都是未知的了。


屠龍刀fei0598


這種事情,直接報警的效果並不大!

無論是組織賭博、亦或者是參與賭博,都是犯法的行為,一旦報警之後,能不能抓住人暫且不說,即便是抓住了,賭資也得充公!除非你能證明別人在搞“殺豬盤”、故意設陷阱騙你,否則,要回賭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身邊就有一朋友與你情況比較類似,他是參與那種“微信紅包【猜尾數】”的賭博遊戲。據他所說,就是群主(或群員)發紅包、其他人搶紅包,一旦某個成員中了規則設定的尾數,既要賠償給發紅包的同等金額的錢。

剛開始,我這朋友一個微信號,運氣好的話一天可以搶到幾百個紅包,輕輕鬆鬆淨賺3、4百元。可後來不知道他怎麼想的,又開了兩個小號,一同入群搶紅包。

白天也沒心思上班,晚上熬夜不睡覺!隔了小半年沒見,不僅人瘦了一大圈、憔悴的很,還倒虧了20多萬,其中一多半是借網貸的錢!後來沒辦法,只好向家人坦白!把剛買了兩年的奧迪Q3給賣了,才勉強堵住缺口!

期間,他也報過警,可這種網上賭博,隱蔽性極強,想要破案、追回損失需要很長的時間!可網貸不等人啊,每天電話各種催、短信頻繁發,誰也受不了,只能先還網貸,然後能追回多少損失,就多少吧!

遇到這種事情,我個人覺得報警的效果並不大!畢竟,網絡賭博具有極高的隱蔽性和流動性,純屬“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類型,一天換幾個群、換十幾個微信,想要抓住這些“罪犯”,並不容易!

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認命、戒賭,只當花錢買了一場教訓,千萬別以為是自己運氣不好,要重整戰鼓、再來一回!一旦深陷賭博、可就難以自拔了!當然,報警也是有必要的,能抓住這幫“混蛋”,追回一些損失也是好的!


財經者思


這種情況下,能做的果斷報警,提供組織賭博者的聯繫方式信息,讓警方能夠更快的破獲,並且提供你哥被誘騙的相關證據,能不能追回,要分兩種情況分析。

主觀意願下參與賭博

主觀意願下參與賭博很難追回,為什麼說難以追回呢?因為賭博本來就是在我國是非法的,很多地下賭博內部機構嚴密很難破獲,而且很多都通過網絡進行,沒有固定的場所,沒有真實的住址,而且偵查能力特別強,可能只有一個微信號而且微信號可能是盜來的,這種情況下想要破獲抓獲組織聚賭者是非常難的。

第一追回賭資非常困難,第二,如果是主觀參與的話,即使追回了賭資,獨自也屬於非法收入,會被充公。

再我國國家不管是組織賭博的還是參與賭博的,都是非法,賭資當然屬於非法收入,需要充公,你見過哪一個參加賭博的錢還能被要回來的,非法收入必須充公。

非主觀意願參與賭博

只有一種情況除外,就是能夠提供被騙的證據,是在非主觀意願下參與賭博的,被人脅迫,被人強迫,或者通過其他的手段脅迫你參與賭博,這種情況如果能夠破獲案件,贓款被追回,你哥是受害者,能夠得到賠償。

綜上所述,如果你哥是被迫參與賭博的,那在追回賭資之後是能夠得到賠償的,相反你哥如果是主觀賭博的話,即使追回賭資也沒辦法得到賠償,現在能做的事情就是立刻報警,提供被騙的證據,並且提供組織賭博人的信息,讓警方能夠儘快破案。


互金圈


你哥被人誘導進行網絡賭博一下輸了三十多萬現在該怎麼辦,從標題當中來看你的意思你並非是你哥自願的意思,如果不是你哥自願的意思,這種情況下完全是選擇儘快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找回被騙的資金。

但是個人認為雖說你哥是經過別人的誘導,導致你哥通過網絡進行賭博輸了三十多萬元,但是在哥你非本人意願的情況下,沒有人強迫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是無法隨意支配你哥儲蓄卡當中的存款,也就不存在你哥是被他人誤導的,你哥而是被自己的慾望而衝昏了頭腦,一直想著不勞而獲獲取高昂的回報,三十多萬存款虧損完後後悔了找理由說是被他人誤導哎!!!!

可以說自己目前是第一次遇見過因賭博虧損想要報警的,我國一直以來均是禁止各類賭博行為,這裡就說一說網上開設賭場定罪標準,如果你哥能找到誘導你哥的推薦人,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幫助你哥找回資金。

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 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屬於開設賭場)。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情節嚴重。 

  • 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滿足其中之一屬於情節嚴重)。 

網絡開設賭場共同犯罪的認定  

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屬於共同犯罪)。綜上:你哥如果真是被他人誘導的情況下進行的網絡賭博,建議你哥詳細的閱讀下賭博罪,瞭解詳情後可以到當地公安局進行報案,我國法律當中明確說明,如果開設賭場的主犯罪嫌疑人未到案,不影響對已經到案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定罪與處罰(誘導你哥的那人屬於共同犯罪,你哥如果也有下線也屬於共同犯罪)。

以上就是關於我的全部分享與觀點,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哪方面有遺漏留言評論交流。「點贊關注」本文章本人原創,謝絕抄襲22:22

福星卡匯


如果想賭博平臺不再禍害別人,請報警!如果只想追回賭資,那麼就別報警了!

通過提問者的描述,其哥哥作為成年人應該有基本的判斷意識,所以其肯定知道是一種網絡賭博,抱著“盈利”的目的而賭博。對於這種行為,我們先警示一句這是“知法犯法”的行為!

正如上文中我們說到的一樣,這種行為本身就是犯法行為,假設報警處理,警方可以立案,也可以展開偵查,報警的行為屬於“自首”或者“立功”,一般不會涉及訴訟,最多是批評教育下,或者拘留幾天。

我們接著說,立案偵查後,假設開設賭博網站的人被抓,有存在兩種情況:第一種賭資已經被揮霍一空,第二種,賭資還在。但是無論是賭資在不在,其哥哥的30萬99%是不會被退回的!因為所有參與開設賭博網站和參與賭博的“散客”都是違法的,違法的何談資金退回?大概率是賭資收歸國庫!

另外,立案偵查會不會抓到開設網站的人?大概率是不會的!我國對賭博一直是高壓姿態,誰會在國內運營賭博網站?絕大多數的網站服務器和運營人員都在南亞、東南亞,這個不需要我過多解釋了,新聞上是經常報道的。在國外也就意味著抓獲過程是很困難的,牽扯到各種跨境“通行手續”、跨境“抓捕手續”。最多是網站通過兩國“斡旋”被關閉,避免再禍害他人,但是這也是暫時的,

這種網站的運營人員一般會有多個備用網址,打不盡的!

我的建議是,該報警的報警,就算是為自己起到警示作用了,也為了該網站再禍害他人!另外,30萬真的就花錢買個教訓吧,真的追不回的,路還長,以後還有賺錢的機會,只是別在賭了!

(圖:朋友圈裡有這種宣傳的,請拉黑處理!)

評論點贊,腰纏萬貫;關注老劉,越來越牛。


中年老劉聊財經


最好的辦法就是打碎了牙齒,往肚裡咽!

有句話叫做願賭服輸,輸了就不願意,向來沒有這個道理!

我認識一個朋友,也是在網上賭博,而且虧損的是你哥的10倍還多,一樣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本來賭博就是不被法律保護的,現在輸了去報警,即使警察將網絡賭博的老巢端了,你輸的錢也要不回來,因為參與賭博本來就是犯罪,所有的賭資只會是充公而已,最多的也是讓你心理上稍微平衡一點。

韓寒電影有句臺詞是這樣說的,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益!但是法律不一樣,法律和小孩子一樣,分對錯。參與賭博也是犯罪,你舉報了,該怎麼接受處罰還是的怎麼接受處罰,對於損失沒有任何改變!即使在澳門,這個正規的賭場,也要學會願賭服輸!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既然輸了,最好的辦法就是花錢買教訓,當作上了一課。依舊痛改前非,遠離賭博才是王道。不然依舊還會重蹈覆轍,我見過太多類似的實例了!


宋馳


這種網絡賭博的服務器一般都是設在境外,三天兩頭就更換一個地址,很難追蹤到,所以輸了錢之後就只能認命了,你告了也沒用,你不可能跑到國外去追查這些犯罪分子吧?就當花30萬塊錢買一個教訓吧。

在這建議大家不要做白日夢,妄想天上掉下餡餅,試圖通過賭博獲取財富的人,最終都會落得一敗塗地。

最近幾年因為通過網絡賭博搞得家破人亡並不在少數,很多人剛開始接觸網絡賭博的時候會賺一些小錢,一旦賺錢了有些人就會上癮,而上癮之後你就會陷入到這些網絡賭博平臺的陷阱當中,因為這些平臺是人為控制的,完全不是大家平時打牌的那樣55對開的概率,具體要給你贏還是給你輸,完全是由系統說了算,剛開始的時候系統會設定一定的概率讓玩家贏,讓大家嚐到甜頭之後加大賭注,但是當大家把更多的錢投進去的時候,系統就可以通過人為控制讓大家輸錢,而且基本上是10個參與這種賭博活動的有10個會輸掉。

如果在輸錢之後大家還要試圖去借錢東山再起,那隻能會雪上加霜,我們之前也曾經接觸過一個客戶,當時他找到我們用房子抵押貸了100多萬,我們去調查的時候他所有的事情都是很正常的,生意也是很正常,所以我們就給他批了100多萬。但是貸款到期之後他卻沒能力償還,後來我們去調查才發現他參與賭博了。

當時他參與了一些賭球,剛開始的時候,確實贏了幾萬塊錢,然後他就開始玩其他遊戲,比如德州撲克,玩王大小,時時彩等等,結果短短几個月時間他就輸了100多萬,輸錢之後他還不甘心,還到處借高利貸去賭博,試圖把之前輸掉的錢給贏回來,結果他越輸越多。最後為了防止出現意外情況,我們只能向法院申請把他房子處理掉,結果他房子也沒了,生意也做不成了,還欠了一屁股債務。

但對於這種人,我覺得完全沒有什麼可憐的,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所以在這奉勸大家一定要腳踏實地去做一些事情,想要賺錢一定要找正規的門道,雖然賺錢辛苦一點,但能看得見摸得著,賺到的錢都能落入自己的口袋。千萬不要想著通過一些歪門邪道的方式賺錢,不要整天想著賺快錢,想一夜暴富,天下從來不會掉下餡餅。

特別是對於網絡賭博這種事情來說,已經有很多人用血的事實證明網絡賭博基本上100%是坑,如果大家明知道是陷阱還努力跳進去,那誰也救不了你。

最後,如果大家不小心被一些人誘導去參與網絡賭博了,一定要及時報警處理,說不一定還能把這些犯罪分子給端掉,避免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除此之外,如果大家在參與這些網絡賭博的過程當中,是通過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轉賬的,大家可以把這些第三方支付機構舉報到監管部門,或者直接把他們起訴到法院,控告的理由就是他們協助網絡賭博轉賬,這樣或許還有可能獲得一些補償。


貸款教授


算了,沒救了,順其自然吧


風再起時


願賭服輸,以後別賭就是!我抄股輸更多錢!不是也沒死!告誰?人生本來就是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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