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嚴不實、弄虛作假,嵐皋縣曝光三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1.堰門鎮隆興村黨支部書記盧在培違規決策、不作為問題。

2018年12月,隆興村7戶貧困戶拒不繳納農村合作醫療款,為完成合療收款任務,村兩委違規決策,以他人名義套取臨時救助金2400元用於完成該7戶合療款繳納任務。同時,盧在培還存在因不認真履行審核職責,致使未實際發展產業的貧困戶違規享受產業獎補資金問題。2020年2月6日,盧在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城關鎮西坡社區居委會主任馬俊良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問題。2016年4月,馬俊良在配合城關派出所核查轄區內高齡老人情況時,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僅憑個人記憶將一名健在的高齡老人誤報為死亡,並以社區名義向城關鎮派出所出具了死亡證明,導致該老人個人信息被公安機關注銷,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2019年10月18日,馬俊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滔河鎮雙向村會計黃洪軍工作不嚴不實、弄虛作假問題。2017年雙向村在開展貧困戶建檔立卡對象核實及數據清洗工作中,村會計黃洪軍違規確定上報穩定脫貧對象名單,並製做虛假會議記錄,將應剔除對象段某一家繼續保留在扶貧信息系統,導致該段違規享受2019年產業獎補資金2050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13日,黃洪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資金被責令追回。(嵐皋縣紀委官網)

(W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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