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打好专项行动“组合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日前,绥德县纪监委综合施治、精准发力、主动作为,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监督检查,以务实的作风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绥德:打好专项行动“组合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绥德:打好专项行动“组合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日常监督“瞄准头”

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纪法知识宣传,还及时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廉洁;运用“大数据+天眼系统”及时掌握公车出行轨迹;运用“大数据+举报系统”专项归类“四风”问题线索;运用“大数据+税务发票信息系统”及时预警公款吃喝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活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摸清底数,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建账、分账、交账、对账、销账工作机制,每季度梳理汇总办理情况。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日常监管、季度通报、绩效考核,持续加大监管、督办力度。通过悬挂“四风举报直通车”监督牌,利用微信及手机APP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

专项检查“不停步”

紧盯关键节点、重点人、重点问题,采取大督查、专项检查、大巡察“三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镇部门、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以及各种不正之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去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2起,党纪政务处分7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查处环保领域履职不力问题27起,党纪政务处分27人;查处营商环境监管失责问题12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24起,党纪政务处分35人。牵头开展四轮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突出“六查”共发现问题288条,责令整改187条,通报批评27条,移交相关科室查处74条。全面排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公车私用、公款违规购买酒水等重点专项工作,及时发现风险点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

执纪问责“有力度”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制定了《关于扎实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实名举报奖励办法》,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严格做到“三个不放过”和“三个及时”要求,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特别集中查处的绥德县公安局案件,涉案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实施第一种形态27人次,形成了有力的震慑,进一步警示教育了全县党员干部。印发《关于加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工作的意见》,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案件直查直办工作力度,回应了群众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坚持细处着力与高处站位结合,“拍蝇”与“打虎”并重,从群众身边的事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记者马蕊 通讯员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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