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須從12個指定入境點入境

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須從12個指定入境點入境

3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公告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決定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均從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

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须从12个指定入境点入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決定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均從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現公告如下:

一、自3月23日零時(北京時間)開始,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始發客運航班均須從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東、濟南、青島、南京、瀋陽、大連、鄭州、西安12個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網上查詢。

二、乘坐上述國際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點實施檢疫並辦理入境手續,行李清關。檢疫符合登機條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艙所帶貨物在北京清關。

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的安排及相關措施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特此公告。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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