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倉風險暨被動減持的預披露公告

證券代碼:000687 證券簡稱:華訊方舟 公告編號:2020-031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倉風險

暨被動減持的預披露公告

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光勝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風險提示:

1、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光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持本公司股份7,993,248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1.04%)可能在近期因觸碰平倉線以集中競價方式被動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2,742,80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3580%)。

2、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光勝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於2020年3月3日被部分平倉,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3月23日接到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光勝的《關於本人股票存在被平倉風險的函》,獲悉其近期接到了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根據其與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簽署的《融資融券合同》的規定,如其在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融資融券賬戶中的公司股票每日收盤後未及時補倉,則申萬宏源有權對其融資融券賬戶進行強制平倉。受近期宏觀因素影響,不排除後續如公司股價繼續下行觸及平倉線而吳光勝先生沒有及時補倉導致被強制平倉。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及吳光勝先生特對上述事項進行風險提示。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的名稱:吳光勝

(二)股東持有股份的總數量、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吳光勝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993,24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4%。

二、本次可能被動減持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擬減持的原因、股份來源、數量、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減持期間、價格區間等具體安排。

1、本次可能被動減持的原因:歸還申萬宏源融資借款;

吳光勝先生本次可能被動減持股份來自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在二級市場以競價買入方式增持的部分股票,詳情請見公司於2018年12月6日發佈的《關於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暨實施情況的公告》。

3、本次可能被動減持數量和比例:可能被動減持不超過2,742,800股,約佔本人所持股份比例的34.31%,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3580%;

因吳光勝先生目前融資融券賬戶持有的公司股票數量為2,742,800股,因此確定其最高本次可能被動減持數量為2,742,800股。

4、計劃減持期間:本公告日後的任意交易日觸及平倉線未及時補倉時次日;

5、減持價格區間:由申萬宏源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方式:以集中競價交易;

(二)本次擬減持事項是否與相關股東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吳光勝先生本次減持計劃不存在與控股股東、5%以上股東或董監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或減持計劃不一致的情形。

三、股東可能被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截至2020年3月20日,吳光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993,248股,佔公司股本1.04%,其中限售股3,937,836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26%,佔公司股本0.51%;被質押股份5,000,000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2.55%,佔公司股本0.65%;累計被司法凍結股份250,448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13%,佔公司股本0.03%。

四、相關股東的履約能力、追加擔保能力。

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光勝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993,248股,佔公司股本1.04%。吳光勝先生是公司控股股東華訊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持有其股份33.86%(出資比例),具備較強的履約能力,如後續公司股價繼續下行,具備追加擔保的能力。

經吳光勝先生確定,吳光勝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暫無再次平倉的風險。如股價繼續下行,其將通過現金補倉、追加擔保等方式降低平倉線,以避免平倉風險。

五、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或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業績補償義務履行等的影響,以及擬採取的防範應對措施。

本次公司實際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動減持股份數量較小,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六、相關風險提示

1、 本次可能的減持屬於被動減持,由申萬宏源根據市場情況等減持股份,具體減持時間、數量、價格存在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會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如後續公司股價達到平倉線下方吳光勝先生均及時補倉,則不會被平倉導致被動減持;如吳光勝先生未及時補倉,則申萬宏源有權進行平倉,導致吳光勝先生被動減持。公司將督促吳光勝先生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將按規定披露進展情況。

2、 本次被動減持將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 吳光勝先生本次被動減持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吳光勝先生的股份變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公司將持續關注吳光勝先生股權質押或融資融券的後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七、備查文件

1、吳光勝先生《關於本人股票存在被平倉風險的函》;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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