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男友去買房時,置業顧問表示我們沒有結婚,貸款合同寫男友名字跟男友父母名字就夠了,正常嗎?

簡娥菊


我閨蜜結婚後買的房子,寫的是老公和姐姐的名字,搞笑吧,房子一共四十多萬,貸了28萬,15年,每個月還3400,她老公一個月才掙五千,還完房貸就生了1600塊,閨蜜工資高,一個月八千多,每個月給他老公一千,多了沒有,剩下的存起來,每個月的伙食費啊,包括老公自己抽菸喝酒呀,還有老公自己買衣服內褲襪子,都是老公自己出,時間短還好,世間長,就有意見了,她老公說,要不每個月你還房貸吧,我的錢用來生活,我閨蜜不同意,說我得攢錢買房,沒有多餘的錢,她老公講,不是有房子嗎?你買什麼房子,我閨蜜說那是你的,不是我的,我住的不踏實,所以要自己攢錢買房子,她老公說為啥你每個月就給我一千塊啊,少點了吧?我閨蜜說你以為每月多給你一千塊是幹嘛的?那是房租錢,你以為我白住你房子?呵呵,天真,她老公不吭聲了,就這樣5年,前天給我打電話讓我去新房子吃飯,把房子買上了,120平的房子,剛裝修完,她老公還有她老公的姐,還有她公公婆婆都在,我去的時候和我還有她所有親戚在的時候說,自己買房自己住,真他媽爽,再也不用看別人臉色吃飯了,聽她講這話她公公婆婆和姑姐臉色那叫一個臭呀,我問她你住自己房子還是住之前的,我閨蜜講把自己房子租出去,住之前的,我說為啥,我閨蜜說,笨呀,我不得還房貸嗎?一個月四千的房貸不得還嗎?我說你工資不是八千嗎?我閨蜜衝我一笑,漲了,一萬了,我說你什麼時候要孩子,她說剛懷上,準備幹到生,我說你每個月一萬的工資你公公婆婆和老公知道嗎?不知道,反正每月給老公一千塊錢,多了沒有,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搬回自己房子住,霸氣,


昨天易逝明天開始


我們的房子也是沒結婚的時候買的,婆婆給的首付,老公還貸。就寫了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沒覺得有什麼不妥,我一沒出錢二沒出力。難不成還寫上我的名字?再說那時候還沒結婚,萬一這婚接不成呢!房子有我的名字我不還得處理這個問題,麻煩。有的女人認為房子沒寫你的名字沒有安全感。如果是這樣要不不建議和他結婚,要不就婚後買房,理所當然要寫你的名字!(個人淺見)


謝家小妮子兒


正常啊,你沒有親屬關係啊,我跟我男朋友去買房也是跟我沒啥關係啊也沒我名啊,我倆在一塊七年了,因為我恐婚男朋友體諒我就不結婚,但我倆事實婚姻,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男朋友還貸,我的錢負責我倆生活,剩下的錢攢著裝修。有朋友勸過我想沒想過雞飛蛋打,我也仔細想過,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可能早就離開這個城市了,留著這房子做什麼呢?其實挺感慨的,是這個社會讓女性的安全感太低了,還是女性本身的安全感太低了,所以非得有一套房子作為抵押才可以交付自己的真心。


瘋言瘋語987


我和我老公領證前,我老公全款那個房,我沒有說裝修要加我名字,也直白的說,我不會裝修,也不會要求房子加我的名字,當然我們是小地方,房子沒有大城市貴。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要離婚分財產之類的(´,,•㉨•,,`)


初心93321


關於未婚貸款寫名字的問題,我想樓主更多關注的是寫不寫兩人的名字,要分兩種情況看:

1、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沒有結婚買房,是可以寫2個人的名字並貸款的,以共同共有的名義辦理,約定份額,沒有要求說沒結婚就不能寫2個人的名字。

2、從道義層面上來看,女方要求加名字是希望以後能更有保障,也算合理,不過假如費用完全是由男方一方出,由於未婚,感情不穩定,父母不希望把房子寫女方名字以免後期產生麻煩,也說的過去。

關於婚前寫幾個人的名字,是否加上女方,新婚姻法規定了,假如是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即使寫2個人的名字,離婚還是算出資人的,所以重要是看你出錢沒有,若沒有出,寫了也沒有保障。


地房志


這個問題,咋一看大家都認為誰出的錢就應該寫誰名字才是對的,但還有另一方面大家不妨考慮考慮。比如婚前男方貸款買房,一結婚後男方只按月還揭貸款,每月家庭生活開支則是由女方出的,那這個賬是該怎麼算。有時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情況,也不是誰都是那麼貪心的


小林林林


這個問題我比較有發言權,因為我處理過幾次這樣的買賣房屋事情。

寫不寫你名字都沒用的,因為現在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過後財產,收入平分,債務平分。

婚前按揭買房,首付男方出,那麼無論房本上寫誰的名字,離婚後處理房子所得,首付還是男方的,女方無法平分,剩餘房款男女均分,如果還有房貸未還,男女均分


民方堂黑膏貼


關於這個問題,需要看你和男朋友家怎麼商量的,如果願意是可以寫上你的名字的。

我下面說的這些,可能會有人覺得對男方不公平,不過我覺得女方也有知情權。

婚前買房,一定要事先商量清楚,這個房子是不是給你兩的,如果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婚後需要雙方一起還貸。如果對方不願意在婚前買房加上你的名字,我覺得買房的時侯沒有必要帶上你,而且也可以直接寫父母的名字。

新婚姻法裡有條款,婚前買的房,算婚前財產,如果日後兩人分手房子跟另一方沒有關係。而且,即使婚後買房,如果是對方父母出錢,而且也是直接從對方父母卡中付的錢,其實日後分手這套房也是對方父母的,跟夫妻雙方也都沒有關係。

我覺得,既然到了結婚的這一步,而且買房全程帶著你參與,應該還是願意加你的名字的,畢竟婚後房貸屬於雙方一起還,建議還是開個家庭小會議,把事情提出來商議一下,畢竟一家人不要有二家心。

對於我的回答,大家如果有補充或者異議可以下方留言討論[呲牙]關注莊哥,告訴你關於房子的那些事。



樓市莊說


首先:你們沒拿結婚證,如果是男方出錢買房不寫你的名字很正常,畢竟你們還沒構成家庭關係,這個理你要去挑就是你的問題了,就算他貸款買房,你們婚後,還貸部分的資產你也是共有的,所以你也不用擔心婚後跟他一起還貸自己吃虧。

如果是你跟你男朋友一起出錢買房,考慮到自身保障,你們可以先領結婚證後再去買房,這樣,不管寫你們兩誰的名字,這個房子都有你的一半。




賣房子的池池


我個人覺得這真的沒有什麼問題。

既然置業顧問會說你們沒有結婚,怎麼寫男友和男友父母的名字,那就說明你是沒有掏錢的,如果你出了錢的話,只寫男友的名字,那確實是過分了,但是他們既然這麼說小秘你是沒有掏錢的,你沒有掏錢又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字,雖然可能婚後貸款是要你們一起還的,但是那也是婚後的事啊

更何況南方也不一定需要你還房貸款呀。假如男方不是那種月賺1萬貸款8000,而是那種月賺1萬還款5000的人呢,那麼你的工資能跟他一樣多嗎?如果這種條件的話,像他一個月小秘也消費不到5000塊錢,那他完全可以自己養活自己,自己還房貸款,因為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字呢?任何話當你們結婚之後有了孩子以後那個房子你的孩子名正言順,寫不寫你的名字又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呢?

有很多人會說,覺得男朋友買房子讓自己一起還貸款,但是房子卻沒有寫自己的名字,只有他一個名字,覺得自己很吃虧,但我想說這真的沒有什麼吃虧的,是如果男朋友真的出了什麼意外的話,你是他的妻子,你是第一繼承人,只要他沒有特別的遺囑,你都是可以和他父母平分這套房子的,再說即使他不交房子給你,將來你們在一起肯定會有孩子,那房子也是屬於你們孩子的,你有什麼可不平的呢?

如果你們真的是婚後一起還房貸款,每人出了一半的話,你可以要求他給你加名字,但是現在這種情況下,你既沒有還房貸款,也沒有掏首付的情況下,你就讓人家聽你的名字,那假設你們因為一些意外沒有結成婚,那那套房子分你一半,人家豈不是很吃虧。

我個人並不覺得有什麼可吃虧的,畢竟你自己一個人住也是要交房貸款的,而且每個人結婚之前可都是沒有想過自己會離婚的,或者是會有什麼意外發生的,那既然如此又何必考慮那麼多呢,假設將來真的一不小心分開了,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那是皆大歡喜,有了孩子的話,他你如果帶孩子他也是會給你補償的,你如果不帶孩子,那東西就是留給自己孩子的又有什麼可不分的呢?租房子也是要交錢,自己買房子也是要給錢,如果你們能和和美美的在一起一輩子,那套房子有沒有你的名字又有什麼大不了呢?像我家我爸媽結完婚之前買的房子,但是房產證上面只有我爸一個人的名字,這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

女生不要覺得自己吃虧,你就想象著如果是你買的房你付的首付,男方要求加她的名字,你們心裡是否真的樂意,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不會樂意的,因為我買房子我肯定是自己能還得起貸款,即使我還不起貸款,我又為什麼非要加你的名字,我給你做還不夠嗎?不知道你們的想法是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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