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33 号
《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的通知
各区(市) 领导小组(指挥部), 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33 号)转发给你们, 请参照执行。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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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15:41:56 嶧覽
关于转发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33 号
《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的通知
各区(市) 领导小组(指挥部), 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33 号)转发给你们, 请参照执行。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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