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大有可為

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大有可為

法治興,則國家興。

改革開放以來,農業、農村、農民實現了長足的發展進步,廣大群眾的物質生活日漸豐富的同時,利益訴求也不斷增多,由此,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呈現出多元化和複雜化趨勢,給鄉村治理提出了越來越嚴峻的挑戰。要實現鄉村振興,加強鄉村治理是必由之路;而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則是其中的重要內容。

縱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針,可以看出,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文明富裕是振興目的,而“治理有效”則是振興的必要手段。由於廣大農村群眾學習掌握的法律知識比較少,法治意識相對比較薄弱,導致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還不高,亟待進一步增強和提升。這對如何在經濟社會新常態下有效推進鄉村治理,提出了全新的課題和挑戰。作為普法工作者而言,在日常普法工作中直接面對廣大鄉村群眾,必須高度重視和深刻理解鄉村振興戰略對於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意義,把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放在第一位、把實現基層群眾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通過紮實有效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使“治理有效”的方針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為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史記》說:郡縣治,則天下安。鄉村要振興,法治須先行。深入農村、貼近群眾開展普法宣傳,維護和實現鄉村之“治”,為鄉村振興戰略保駕護航,乃是當代普法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和使命。要採取農村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到群眾日常生活之中,在鄉村群眾中引領尊法、守法的濃厚風尚,在潛移默化中提高鄉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鄉村社會的文明水平。在鄉村這片無限廣闊的天地間,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任重而道遠,普法工作者亦有更多的機會和更大的空間,在這片廣闊的天地裡立足本職、建功立業,為鄉村振興貢獻法治力量。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鄉村要振興,關鍵靠法治。磅礴的法治力量根植於、來源於廣大人民群眾。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宏大時代背景下,普法工作者大有可為。只要堅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這種法治的力量就會更加穩健、更加有力,在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中激發出蓬勃活力和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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