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17時39分,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我市某小區內二層建築起火。指揮中心迅速調派附近消防站趕赴處置,17時48分,消防員抵達現場後發現起火建築整體結構為磚混結構,外部搭建為木質結構。建築被濃煙環繞,建築窗口及頂部有明火冒出,
然而在不足5平方米的狹小庫房內,燃燒著的竟然是數個液化石油氣罐!情況萬分緊急。根據當日風向、周邊環境等因素,消防站指揮員迅速在起火現場南側及西南側設置水槍陣地,進行滅火及堵截。
隨後,增援力量相繼到場,同步在西側增設水槍陣地對火勢進行堵截,防止蔓延。
此時,已瞭解到,在起火房屋內的7個液化石油氣罐均已發生洩漏,並正處猛烈燒燃狀態。此時消防員們面臨兩種危險情況:
1.液化石油氣燃燒會釋放大量熱量,如果燃燒時間過長,建築結構失穩倒塌會使液化石油氣罐倒地,罐體受熱不均後,罐內氣壓變化,極易導致罐體兩端爆炸。
2.存放液化石油氣罐的燃氣間為有限空間,相對封閉。如果洩漏氣體與氧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極易發生爆炸。
然而不論是哪種情況,在緊鄰人員密集的小區,一旦發生這種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
經過再三研判,現場指揮部決定,在對罐體頂部和整體進行降溫,待著火氣罐壓力下降後,關閉閥門完好的氣罐並轉移至外圍空曠安全區域進行降溫,對閥門損壞的氣罐進行開花水槍掩護轉移至安全區域。 隨後,參戰消防員在十一分鐘內迅速成功完成了處置任務。下面來跟隨我們再一起回顧一下這驚心動魄的十一分鐘。
18時02分
第一個罐體由泡沫車車長榮漢,關閥後轉移至安全區域。
18時04分
第二個罐體由戰鬥員段明宇,關閥後與榮漢協作進行轉移。
18時07分
戰鬥員在南側增設一處水槍陣地掩護內攻組人員進行罐體轉移。
18時08分
第三個罐體由榮漢與段明宇共同協作轉移。
18時08分
現場火勢被壓制,全力進行罐體轉移。
18時09分
第四個罐體由榮漢轉移,而此時的罐體雙向閥門已損壞,不斷有火焰噴出。
18時10分
第五個罐體由段明宇轉移出至安全區域。
18時11分
第六個罐體由榮漢轉移出,罐體同樣是雙向閥門損壞,並伴隨火焰噴出。
18時13分
第七個罐體由段明宇轉移出至安全區域。
截至此時,現場的7個煤氣罐全部轉移至安全地帶,並設置水槍出水對所有罐體進行冷卻稀釋。
18時14分,現場下達全力撲救總攻命令,明火基本熄滅。最終現場過火面積20平方米,無人員被困傷亡。
進入到3月以來,這類事故發生已經不止一起。跟著《消防北京》來看一下近期火災風險到底都有哪些。
汲取這兩起突出的警情教訓,在這裡,我們再次提示大家:對於危險貨物必須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進行存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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