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內蒙古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多地遠程方式,對張永永等10人惡勢力團伙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永永、吳鵬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等罪,二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其餘惡勢力團伙成員犯開設賭場罪等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三年五個月不等。該案是烏海市疫情期間首例通過互聯網遠程公開宣判的惡勢力犯罪案件,為疫情防控期間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闢了新途徑。
海南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張永永、吳鵬為了獲取非法利益,糾集被告人王維峰、呼格吉樂吐、馬光啟、許鵬飛、季磊、陳楠楠、張超、田磊,多次在烏海市海南區開設賭場並召集人員參與賭博,之後採用威脅恐嚇、跟蹤貼靠、滯留他人住宅、潑油漆、擺花圈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烏海市海南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海南區法院認為,以被告人張永永、吳鵬為核心糾集者,王維峰、呼格吉樂吐、馬光啟、陳楠楠、季磊為固定骨幹成員與外圍鬆散成員許鵬飛、田磊、張超,經常糾集在一起,在烏海市海南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張永永、吳鵬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被告人張永永、吳鵬等人在海南區以組織賭博活動從中抽頭漁利並輔以“軟暴力”索債為經濟來源。二年之內在海南區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並採用跟蹤貼靠、擺放花圈等軟暴力手段索取債務,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和群眾的安全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被告人張永永、吳鵬、王維峰等十名被告人符合惡勢力特徵,依法認定為惡勢力。根據被告人的犯罪起因、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涉案人數眾多,為確保防疫和審判兩輪驅動、同步推進,減少人群聚集,海南區法院快速反應、統籌部署,區法院、區檢察院、市公安局看守所、律師四方通力配合、積極協調對接,採用互聯網方式公開宣判此案。
掃黑除惡關鍵之年遇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時期,該案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基礎上“隔空宣判”,對於推進疫情防控期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至關重要。海南區法院立足疫情防控、掃黑除惡工作大局,堅決貫徹中央相關工作部署,強化掃黑除惡責任落實,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的高壓打擊態勢,確保疫情期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力度不減,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打贏這場主動仗、攻堅仗,築牢社會安全穩定的守護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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