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隱患排查 助力復工復產】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約談木寨嶺隧道施工企業負責人


3月23日上午,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召開國道212線木寨嶺隧道施工企業負責人約談會議,再次強調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並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提出具體整改要求,確保轄區復工復產及春耕生產道路暢通有序。

【開展隱患排查 助力復工復產】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約談木寨嶺隧道施工企業負責人

約談中,大隊秩序中隊中隊長林太明對施工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的標誌標牌不全、安全員配備少、分流繞行預案准備不足等問題向施工企業負責人作了反饋,並從交通安全設施、應急交通管理和施工交通組織等方面做了進一步強調,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做好提醒提示和交通引導,嚴防發生交通事故和交通擁堵;同時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進度,按期完成工程,最大限度的減少對道路交通帶來的影響。

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張金帆就進一步做好施工路段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向企業負責人提出具體要求:一是主體責任要落實到位。施工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源頭管理要再強化,工作方案要再細化;要加強與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確保做到無縫對接。二是安全員配備要到位。要增加現場安全員,由現在每班次4人增加到最少10人;安全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堅決杜絕雙排停車及亂穿亂插行為,確保施工期間車輛單向放行時相向道路通暢無阻。三是分流措施要到位。要對放行時段再細化,單向停車每次最長不能超過15分鐘;同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協調加強遠端分流工作。四是宣傳提示要到位。要完善施工路段道路交通標誌標牌,在施工路段前後方都要設置提示標誌。遠端提示牌要有具體繞行線路,現場提示牌要告知駕駛員,安全文明,守規有序通過施工路段。五是隱患整改要到位。施工企業要立即對通報的問題進行整改,所有整改工作必須在3月24日12時前完成。大隊將對整改落實情況再進行檢查,如落實不力將對施工單位下達停工通知,強制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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