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和袁崇煥到底死得冤不冤?

依然動聽


袁崇煥死於黨爭,是個倒黴蛋。

岳飛被主和派殺了,冤案。

《臨刑口占》,是1630年袁崇煥臨刑前絕筆詩,後來被後人收入到《袁崇煥詩選》中。原詩為:

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

死後不愁無勇將,忠魂依舊守遼東。

努爾哈赤是袁崇煥轟死的,皇太極也在袁崇煥手下吃過敗仗。

袁崇煥死於黨爭,東林黨與閹黨的黨爭。

袁崇煥的那些罪責是閹黨彈劾的,東林黨以為袁崇煥是閹黨的人,閹黨以為袁崇煥是清流,結果閹黨謀害他,東林黨又不幫看熱鬧,他是政治犧牲品。

崇禎更是倒黴蛋,如果袁崇煥想投敵,學洪承疇就完了唄。

幹嘛還組建遼東鐵騎,清軍是過不去關寧防線才繞道蒙古去的北京。

直到吳三桂投降之前,清軍也沒過去這道防線。

袁崇煥還是不理解政治,明朝有祖制,邊關大將不能領兵進城。還是主要犯了這個忌諱。

還有一點當時清軍騎兵的野戰能力遠遠勝過明軍,硬碰硬的打,袁崇煥的那點關寧軍還不定好使不好使。

袁崇煥的戰略一向是主守,後戰。依靠堅城大炮,打防守反擊。袁崇煥沒主動出擊過。

這是他戰術決定的,他想進北京,依靠堅城打防守反擊。

打野戰,他打不過清軍。要說袁崇煥的兵法,不如他的老師孫承宗。

再談談岳飛,北伐兵鋒已到朱仙鎮,結果被宋高宗12道金牌召了回去。最後以莫須有的罪名,死在風波亭。

冤案,大大的冤案。





飛航談歷史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英雄背後豈知沒有齷齪?

就用這兩句來評價吧,說多了會捱罵,不說我又忍不住。

說幾個皇帝吧,英雄不敢隨意批評,皇帝這種封建糟粕的根本所在說幾句沒人會噴吧。

先說秦始皇,各種課本上除了一句千古第一帝還算客觀公允,其他極盡諷刺和鄙視,但是事實呢?大多數的說法都是在汙衊,秦始皇遠比我們想象的更加英明神武。

再說唐太宗李世民,譭譽參半吧,他氣度恢宏什麼的被人廣為傳誦,但是我說這是被逼的你信嗎?他的日子並不比隋文帝楊廣好過,隋文帝楊廣所遭受的內部威脅到他這裡一模一樣!

最後是雍正,很多人都覺得他是個“這樣的漢子”,與年羹堯之間的君臣佳話如何如何,但我要是告訴你雍正從一開始就想弄死年羹堯,而年羹堯從一開始就根本看不上雍正呢?細查歷史,你會發現年羹堯是康熙欣賞的臣子,後來當做包衣賜給了還沒當皇帝的雍正,然後兩人之間頗多齟齬,若不是年羹堯身為雍正的包衣必須支持他,否則康熙之後誰當皇帝真不一定。

看完這些,你們還覺得那兩位英雄半點毛病沒有,死的冤枉嗎?


偽裝的觀點


岳飛是南宋頭號抗金名將民族英雄,其實南宋能打敗金軍的抗金名將很多,比如韓世忠張俊劉錡吳玠吳璘楊沂中曲端劉光世等。

事實上,岳飛的地位與戰功在南宋抗金名將中也不是最突出的,地位最高的抗金名將是張俊,因為張俊對南宋皇帝趙構有擁戴之功,是趙構的鐵桿親信。

為什麼岳飛能夠成為家喻戶曉的南宋頭號抗金名將民族英雄,最重要原因就是岳飛提出直搗黃龍府消滅金朝的雄心壯志與對宋朝的赤膽忠心,卻最終被皇帝趙構宰相秦檜等冤殺,岳飛留下“天日昭昭”的悲憤遺言,讓世世代代的國人同情懷念民族英雄岳飛。

而袁崇煥是明朝頭號抗金名將民族英雄,是明朝唯一大勝後金開國君主努爾哈赤皇太極等後金軍主力的明朝抗金名將,其實明朝的抗金名將也很多,比如熊廷弼孫承宗袁可立孫元化毛文龍黃龍滿桂等,但都不如袁崇煥戰績輝煌結局悲壯。

與岳飛類似,袁崇煥也提出五年平遼消滅後金的雄心壯志與對明朝的赤膽忠心,卻最終被皇帝朱由檢內閣大臣溫體仁等冤殺,更重要的是袁崇煥被皇帝朱由檢下令千刀萬剮傳首九邊,袁崇煥卻大義凜然,留下“忠魂依舊守遼東”的千古絕唱,南明滿清民國新中國都先後為民族英雄袁崇煥平反,一代偉人毛澤東主席更評價袁崇煥為“明末愛國領袖”。


厚德載物49847


俗話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古代很多名將,都在功成名就後,遭遇了帝王的卸磨殺驢,但他們的冤屈可謂比竇娥還冤,下面就來看兩個中國古代被扣上“賣國賊”的最冤忠誠名將。

首先,來看“莫須有”的“賣國賊”岳飛。

岳飛從小勤練本領,文武雙全,並立志“精忠報國”,後來憑著真才實學,成了宋朝一名將領,其所率的岳家軍更是威不可擋,名震四海。後來家軍在戰場上頻頻取勝,再加上張俊、韓世忠等多路大軍的牽制金兵的情況下,岳飛乘機收復失地,準備直搗黃龍,拿下金軍老窩。然而,就在南宋軍隊取得節節勝利的情況下,宋高宗趙構卻做出驚人之舉,開始和金軍議和,後來在奸臣秦檜的唆使下,宋高宗命令南宋各路軍隊全部撤退,而為了讓岳飛撤軍,他還不惜連下了十二道金牌。

忠誠的岳飛只好撤軍,不由流著淚發出8字感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秦檜則為了能順利達到求和的目的,他急不可耐的向功臣開動了鍘刀,岳飛成了他的眼中釘肉中刺。

秦檜想殺岳飛,就開始蒐集岳飛的罪證,但根本找不出他的罪證。最後秦檜只好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處死。在陷害岳飛一案中,宋高宗雖然沒有直接露面,但顯然他是幕後主指。

宋高宗之所以也容不下岳飛,是因為岳飛在這兩件事上觸碰他的底線。

一是岳飛在戰場上出於愛國之心,打出的口號是“收復中原,迎回二帝”。這卻犯了宋高宗的忌諱,如果打敗了金國,把宋欽宗和宋徽宗二帝帶回來的話,那麼他這個皇帝還要不要當。

二是岳飛關注朝廷的立儲大事,經常上書勸宋高宗儘快立太子,這讓宋高宗十分惱火。要知道當時年紀輕輕的宋高宗並沒有子嗣,岳飛勸他早日立下儲君,顯然是有“逼宮”之嫌,引起了宋高宗的強烈不滿和猜忌。

再加上岳飛功高震主,宋高宗覺得他對自己的帝王也構成了嚴重威脅,於是就這樣,宋高宗和秦檜臭味相投、狼狽為奸,合謀害死了岳飛。只是秦檜充當了害死岳飛的臺前主謀,而宋高宗卻是陷害岳飛的罪魁禍首。

後來,南宋朝廷為岳飛翻案了,為其洗白了“賣國賊”的罪證,還英雄一個清白。但是秦檜等人早已去世,所以也不能將他們進行懲罰,百姓憤憤不平,所以鑄造了陷害岳飛的秦檜等主要人物的銅像放在岳飛墓前,讓他們永遠跪著向岳飛贖罪。跪在岳飛墓前的5人就是秦檜、張俊、王氏、万俟卨和羅汝輯。

其實,來看“被謀反”的“賣國賊”袁崇煥。

袁崇煥字元素,籍貫廣東東莞石碣。明朝末年薊遼督師。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後通過自薦的方式在遼東邊關任職,得到孫承宗的器重鎮守寧遠。在抗擊清軍(後金)的戰爭中先後取得寧遠大捷、寧錦大捷,但因為不得魏忠賢歡心辭官回鄉。

他從小就十分聰穎,酷愛讀書,閒時習武,成為文武雙全的全能型人才。他屬於大器晚成,35歲時才考上進士,先是被調往福建任職福建知縣,後來由於功績顯著,被調到了兵部任職。後來明朝已經逐漸衰敗,廣寧被後金軍所貢獻,邊關地區極度缺乏人才,袁崇煥得知此事之後親自前往關外考察地形。回來之後對崇禎帝毛遂自薦,表示自己願意鎮守邊疆,為國效力。

崇禎帝給了他這次機會,結果袁崇煥不負所望,把邊疆治理的井井有條,受到朝廷內外的一致稱讚。於是崇禎帝破格提拔袁崇煥為督關外軍。

後來,袁崇煥成了邊疆的定海神針,他不僅守住了邊疆,還成功地拖住了後金兵並且打了許多勝仗,其中最著名的就有寧錦大捷和寧遠大捷這兩大戰役。可以說袁崇煥憑一已之力力換明朝於既倒。皇太極努爾哈赤見袁崇煥是塊難啃的硬骨頭,採取了“迂迴”戰術,在1629年繞過了袁崇煥鎮守之地,然後直撲明朝首都。

在生死存亡的關鍵節骨眼上,崇禎帝為什麼要處死袁崇煥呢?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袁崇煥犯了先斬後奏之罪鑲。他擅自誅殺了大將軍毛文龍。毛毛文龍在抗金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他在後金的後方建立了自己的根據地,時刻監著後金軍的走向,只要後金軍一有點風吹草動,全在毛文龍的掌控之中。可以說正是毛文龍的存在才使金兵遲遲無法入關。但毛文龍有一個致使弱點:自傲。他自傲到目中無人的地步,結果袁崇煥一怒之下殺了毛文龍。這讓崇禎帝極度不滿。

二是袁崇煥犯了政治錯誤。當初因為形勢所逼,袁崇煥在沒有請示崇禎帝的情況,就和後金軍的擅自議,這事引起了崇禎帝的高度懷疑,朝廷一些奸臣也認為皇太極努爾哈赤可以繞過袁崇煥而直接進攻明首都,就是袁崇煥裡應外合的結果。

皇太極努爾哈赤帶著大軍進攻北京城時,袁崇煥緊急來支援後,採取了圍而不打的策略,袁崇煥認為這樣僵持下去,糧草不足的金軍用不了幾天就會撤退。這時皇太極努爾哈赤開始使用反間計,故意放走了抓捕的兩位太監,然後假裝對話說袁崇煥要投降讓兩個太監聽到,太監回去之後直接稟報了崇禎帝,崇禎帝知道後震怒不已,直接認定袁崇煥是叛國罪人,於是兩話不說處袁崇煥以凌遲之刑。

而袁崇煥死前留下的這10個字道破他的真實為人,這10個字是: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辭?

後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乾隆帝就對袁崇煥的遭遇深表同情,稱他“但尚能忠於所事”,為其平反。

當然,更多的人還是把袁崇煥和岳飛擱在一起,說他們都是偉大的民族英雄。


飄雪樓主的歷史課


問這個問題的豬死的一點都不冤,你是豬腦子還是漢奸?或者是美國日本的間諜?你要是有一點腦子,也不會拿民族英雄來提這種問題。你這種破壞民族信仰的,該拉出去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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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真實歷史來看都不冤。岳飛打仗肯定是當時第一把好手,這個毋容置疑。能夠在全線都只能保持積極防禦的情況下,唯獨岳飛部可以打出高質量反擊。撇開岳飛的想法能不能實現,至少岳飛是宋軍中唯一可以有資格說話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岳飛缺乏情商。勸立太子,擁兵自重本來就是大忌。我們沒法要求趙構在那個年代具有現在的想法,但是岳飛應該很清楚該怎麼做好保護自己吧?

至於袁崇煥,只能說太過於想當然了,炮轟努爾哈赤是個偶然事件,換一個人也可以完成。那麼撇開這個事件,袁崇煥就乏善可陳了。現在去讀歷史,只能說袁崇煥和趙括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那一曲花瓣雨


岳飛死得冤,袁崇煥死得不冤。

岳飛身為兩宋之際的戰神,一生忠心為國,謹守臣節,而且情商極高,讓功於兄弟部隊,讓功於上司,在文人士大夫之中也獲得好評。是趙構發現自己能擋住金軍後,不樂意再打,想要安心享受,所以甘受金國回來的內奸秦檜擺佈,並聽金國的指令殺掉岳飛。這完全是百分之二百的冤獄,趙構和秦檜連罪名都說不出來(有些事可以入輕罪但萬萬達不到死罪的標準),直接用岳飛的罪名“莫須有”(或許有)來打法韓世忠。

袁崇煥就不同了,袁崇煥基本上可以說是自尋死路,而且他身為薊遼總督,以他的作為,在明朝的體制下,最好的結局也是傳首九邊,凌遲確實是慘了點,但聯繫到被他坑慘了的京郊百姓的遭遇來看,也不是不能接受。

袁崇煥在天啟末期各路明軍潰退的情況下,堅決不肯撤退,堅守寧遠城,讓努爾哈赤鎩羽而歸,一說把努爾哈赤打傷致死。這一下子立了好大的功勞,袁崇煥儼然成了遼事專家,在崇禎召見時吹牛說五年能平定滿洲,向崇禎要了大量特權,這樣崇禎當然要責成他的結果了。

那麼袁崇煥守遼的具體成果呢?首先殺了牽制皇太極最有力的毛文龍,使東江軍渙散,然後袁崇煥還跟滿清議和,弔唁努爾哈赤,導致盟友蒙古人以為明朝跟滿清有密約,不再堅決幫助明朝。

更惡劣的是,皇太極就是從袁崇煥的防區突破,殺到北京城下,奪了京郊四城,殺掠百姓無數。而袁崇煥的大軍在後面尾追,就是不敢野戰,坐視滿洲兵姦淫擄掠,到了北京城下,袁崇煥又不懂忌諱,還要進城休息,崇禎委任他五年平遼,一年被平到了北京城下,哪敢讓他進城。

以這個時候袁崇煥的紕漏,放到有明二百年任何總督身上,都是殺完頭以後傳首九邊的份,所以死得一點不冤。但皇帝這個時候可以法外加恩予以赦免,崇禎為什麼沒赦免呢?袁崇煥把事情砸得沒邊了。另外也可以不選擇凌遲,斬首即可,但崇禎為什麼要選擇凌遲呢?因為這時溫體仁為了對付東林黨,造謠說出身東林黨的閣員錢龍錫跟袁崇煥內外勾結,犯了崇禎的大忌,於是就決定對袁崇煥凌遲了。


文史宴


別拿莫須有罪名的嶽武穆和袁崇煥比。

袁崇煥是三司會審,完全按照合法程序誅殺的。

袁崇煥的十二項罪名,都是實際證據明確的。可以對其罪名說無奈,或者情勢所逼,或者說非常時期非常之舉,比如擅殺毛文龍,袁已經事後給崇禎上書辯解過。當時簡在帝心,明明是大罪也就輕輕放過了。

可既然依賴崇禎的信任自己去做犯大罪的事,那麼失去崇禎的信任就要為自己行為服罪。哪有光吃不捱打的事。

對,十二項罪名每一項都能給出觸犯的原因和袁出發點是好的,或者說這罪實際不大。但是就罪名本身而言,全部都是沒問題的。

可以喊袁崇煥一心為國,殺他是錯誤導致國勢更糟。但是殺袁絕對沒有冤殺。


方士的知識樂園


都冤,都不冤。但袁崇煥不配和岳飛比肩。


回聲殿堂




問:岳飛和袁崇煥到底死得冤不冤?

答:岳飛死得太冤了,袁崇煥則不算冤。

N年前,有一個網絡歷史大咖,是個岳飛高級黑,對於岳飛的死,他是這樣說的:岳飛的死是活該,是自找的,一點都不冤,人家趙構當皇帝當得好好的,他岳飛倒好,一天到晚嚷嚷著要“迎歸二帝”,真不長腦啊,迎歸了二帝,您讓人趙構的位置往哪兒擱?殺您還不應該?該!殺你冤不冤?不冤!這是全世界人都拎得清的事兒,就您岳飛拎不清。岳飛的後人到現在還在哭天喊地,為岳飛含冤叫屈,有什麼好哭的?有什麼好喊的?哪有什麼冤?哪有什麼屈了?您自己樂意找死,死了也白死啊。

對於這位“大咖”的高見,我非常吃驚。

吃驚的不是他缺乏正義感、沒有是非觀,而是他對“冤”或“不冤”的基本判斷力都不具備。

所謂的“冤”,是指這人沒有做這件事,卻被牢牢咬定做了這件事,且不容許他對這件事做出辯白、洗脫。

如果趙構殺岳飛的罪名是:岳飛一天到晚嚷嚷著要“迎歸二帝”,我很不爽,所以,把岳飛推出去斬了!

則岳飛既然已經具備“一天到晚嚷嚷著要‘迎歸二帝’”的事實,那麼,他被斬首就不算冤了。

原因挺簡單的,您的“犯罪事實”與人家給您定下的“罪名”完全相符嘛。

但我們把這個問題再往深一點的層次推。

如果趙構殺岳飛的罪名是:岳飛一天到晚嚷嚷著要“迎歸二帝”,是想讓“二帝”取代我,目中無我,搞得我很不爽,所以,把岳飛推出去斬了!

注意,這一次岳飛被斬,就有含冤成分了。因為岳飛“一天到晚嚷嚷著要‘迎歸二帝’”固然是事實,但“是想讓‘二帝’取代我,目中無我”,這就屬於趙構疑神疑鬼的東西,並不一定是事實。

我們都知道,在炮製岳飛冤案過程中,一代鉅奸秦檜說過歷史上臭名昭著的三個字:莫須有。

這三個字是啥意思咧?

“莫”是“不”的意思,“須”是“必須、必定、一定”的意思。

“莫須有”就是“不一定有”。

當時,韓世忠質問秦檜,你給岳飛定的罪全都是沒有證據的,請你拿出證據來,用證據說話。

秦大人就用這三個字直接把韓世忠嗆死——莫須有。言下之意是,岳飛的罪名已經定下了,至於證據,並不一定要有!

想想看,沒有任何證據,就給人定罪,這都不算冤,還要怎麼樣才算冤?!

真是“三字獄成千古恨,從來謗語不須多。”

那麼,趙構和秦檜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給岳飛定下的罪狀是什麼呢?

說起來駭人聽聞:謀反。

狼要吃掉小羊,您就直接吃唄,羊遇上了狼,活該被吃。但是,狼卻指責站在小河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這就是栽髒陷害,小羊就死得特冤。

我們具體再看看趙構和秦檜給岳飛捏告的具體罪名:

一、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以三十歲除節度使,為指斥乘輿,情理切害;

二、敵侵淮西,前後受親札十三次,不即策應,為擁兵逗留,當斬;

三、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醴泉觀雲,坐與憲書,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為傳報朝廷機密事,當追一官,罰金。

這三條罪名疊加、合成在一起,再通過想象、昇華,就構織成了“謀反”大罪。

就憑這三條無中生有的罪狀,趙構和秦檜遣力士進入大牢,用大鐵錘猛擊岳飛雙肋,把肋骨碎盡,五內摧震,最終吐血而死。

岳飛,實在太冤了!

至於袁崇煥,很多人相信了《明史》中那出如同“蔣幹盜書”的蹩腳“反間計”的故事,認定崇禎殺袁崇煥,是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所以感到袁崇煥死得特冤。

但您認真看一看,崇禎帝讓輔臣並五府、六部經過長達八個月的審訊所定罪名,一共十項,分別是:付託不效、專恃欺隱、市米資盜、謀款誘敵、斬帥踐約、縱敵長驅、頓兵不戰、遣散援兵、潛攜喇嘛、堅請入城。

這十項罪名,全部可以在相關史料上找得到印證,可謂條條坐實,根本無可辯駁。

所以,我覺得袁崇煥死得並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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