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法院開庭審理縣衛健局原局長蔡忠明涉嫌受賄案

今天上午,桐廬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桐廬縣衛生和健康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蔡忠明涉嫌受賄罪一案。


桐廬法院開庭審理縣衛健局原局長蔡忠明涉嫌受賄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蔡忠明在擔任桐廬縣衛生和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王某嚴、倪某人、王某俊關於職務提拔、調整的請託,利用在辦公室接待來訪、生病住院探訪等機會,收受上述人員送予的現金和超市購物卡,共計價值人民幣17.2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蔡忠明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桐廬法院開庭審理縣衛健局原局長蔡忠明涉嫌受賄案


庭審中,合議庭準確把握庭審節奏,引導控辯雙方緊緊圍繞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充分開展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充分聽取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意見。被告人蔡忠明在庭審中表示認罪認罰,並在最後陳述階段對自己的所為予以深刻檢討、剖析。庭審持續約1.5小時。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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