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讓幹事創業的幹部流汗又流淚

“感謝組織及時給我澄清,化解了大家對我的誤會,幫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我很感動,真的很感謝組織……”說這話的,是鄭州電視臺中層幹部張某,在聽到紀委對關於她的惡意誣告作出澄清後,她緊緊握著我們紀委幹部的手久久不願鬆開,眼裡還含著淚花。

看到這一幕,我心裡很受震撼。對這名幹部,我有一定了解。她有能力、有魄力,工作認真、敢抓敢管,所在部門的工作一直走在全臺前列,正是我們現在幹事創業、闖關奪隘所急需的闖將干將。“小郵票、幾角錢,一封信、查幾年”,惡意舉報者花費的成本不大,但對黨員幹部的傷害卻很大,如果不及時為像張某這樣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撐腰負責,就會讓他們寒心,影響他們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針對這一問題,我們專門制定《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澄清保護黨員幹部實施辦法》,對故意“抹黑”、惡意中傷、“使絆子”的一查到底,決不讓幹事創業的幹部流汗又流淚!

如果說,依規依紀懲處幹部是為了治病救人,體現對幹部的挽救、愛護,那麼通過澄清誣告陷害,還清白者清白,同樣是對幹部的愛護。從這個意義上講,紀檢監察機關就是“幹部之家”。對受誣告陷害的幹部澄清正名,讓他們感受到“家”的信任和溫暖,就是保護政治生態,保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河南省鄭州市紀委書記 周富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