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這些退役士兵優先選崗!

定了!這些退役士兵優先選崗!


定了!這些退役士兵優先選崗!


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可獲2.5萬元補助

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退役士兵能優先選崗

……

廣東省2019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最新通知來了!


2月26日,省政府官網發佈《關於做好2019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2019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服現役期間表現作為主要依據,結合量化評分情況進行排序選崗,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報到後參加全員適應性培訓。


本次接收安置對象包括

義務兵和士官,符合退休、供養條件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接收安置手續。針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各地要採取措施鼓勵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招考,加大事業單位編制落實力度,加強國有企業接收計劃統籌與審核,發揮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安置主渠道作用。


各地要按照量化評分辦法,公開公正審檔評分,保證量化評分結果客觀、真實、準確。完善“陽光安置”機制,把退役士兵服現役期間的表現作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據,結合量化評分情況進行排序選崗,使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退役士兵能夠優先選崗。


在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各地要按照當地2018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按時足額髮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自願選擇自謀職業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初級士官按當地2018年在崗職工人均工資收入的100%至150%發放;中級士官按150%至200%發放。此外,從服滿義務兵年限後第1年算起,每多服役1年,按當地2018年在崗職工人均1個月工資收入的標準增加補助。


針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在2019年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到後1個月內,由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開展全員適應性培訓,加大就業創業技能培訓。以高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加強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歷教育。要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會、提供就業信息和職業介紹等免費服務,搭建退役士兵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平臺。


《通知》明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按照不低於當地2019年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且不得低於2.5萬元。退役士官從服滿義務兵年限後第1年算起,每多服役1年,按應發義務兵補助金的8%標準增發。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於2020年9月底前發放到位。

一圖讀懂

廣東省2019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

定了!這些退役士兵優先選崗!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