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院開展“三項規定”執行情況調研

近日,蓮湖區人民檢察院開展“三項規定”執行情況調研,該院黨組主動作為、健全制度、強化問責,推動“三項規定”落實見效,有力促進了公正廉潔司法。

深化學習,提高認識。該院多次召開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議和全院幹警大會,專題傳達學習“三項規定”精神,同時利用內部局域網和“兩微一端”平臺,及時宣傳“三項規定”內容要求,不斷擴大知曉率和參與度,教育引導檢察人員全面深入地領會其精神實質和流程規範,切實做到學懂會用、入腦入心。

如實記錄,過問留痕。該院要求辦案人員和案件審批人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對領導幹部(含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不正當接觸、交往行為進行如實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干預、過問、接觸人姓名,所在單位與職務,干預、過問、接觸的時間與地點、方式與內容,記錄人姓名,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每月部門負責收集彙總報政治部;辦案人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出現違規干預過問案件、因不明情況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所接觸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應當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應當及時向分管院領導報告,並在三日內向政治部報告有關情況,做到全程記錄、過問留痕。

強化監督,嚴明紀律。由該院紀檢組、政治部監察室及時跟蹤掌握干預司法行為。同時不定期深入業務部門對落實“三項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該院結合實際先後制定了《蓮湖區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三項規定”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擬文:李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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