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近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發佈最新一批建設用地審批結果,總計土地面積超30公頃,涉及泰山區、岱嶽區多個社區及村。同時肥城發佈多地徵收公告....


建設用地審批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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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官方發佈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總計土地面積超30公頃,涉及泰山區、岱嶽區多個社區及村....


泰安市岱嶽區2019年第13批次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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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土地 3.6749 公頃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土地所屬:泰安市岱嶽區範鎮前楊村,粥店街道大佛寺社區、過駕院社區。


批覆意見:同意徵收泰安市岱嶽區上列建設用地,總計土地 3.6749 公頃。


泰安市2019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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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土地10.7138公頃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土地所屬:泰安市泰山區上高街道北上高村、范家灌莊村、魏家莊村,泰前街道白馬石村、王家莊社區、下梨園村,徐家樓街道慄家莊村、琵琶灣村,岱廟街道灌莊社區。


批覆意見: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濟南市等9市2019年度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方案的批覆》(自然資函[2019]654 號),同意泰安市上報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收回實施方案,總計土地10.7138公頃。


泰安市2019年第8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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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土地 17.2157公頃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土地所屬:泰安市岱嶽區天平街道南王莊村、孫家溝村。


批覆意見: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濟南市等9市2019年度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方案的批覆》(自然資函〔2019〕654 號),同意泰安市上報的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總計土地 17.2157公頃。


肥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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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2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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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石橫鎮八號路以東、肥城市康匯水處理有限公司北,擬徵地土地權屬為石橫鎮石橫三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汙水處理廠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公共事業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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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3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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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新城街道軍地村境內,權屬為新城街道辦事處軍地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道路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龍山路東延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新城街道辦事處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單位申請複核。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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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4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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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新城街道孫家莊村、劉家莊村境內,權屬為新城街道辦事處孫家莊村、劉家莊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道路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工業四路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新城街道辦事處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單位申請複核。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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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5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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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肥城市桃園鎮建材廠北、桃園鎮工業辦公室以南、以西,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桃園鎮前魯裡村、南北王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交通設施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公路局養護中心項目建設。該項目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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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7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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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安臨站鎮東陸房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安臨站鎮東陸房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其他服務設施用地(殯葬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鳳凰山人文紀念園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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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9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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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石橫鎮境內北,擬徵地土地權屬為石橫鎮石橫六村、後衡魚一村、後衡魚二村、後衡魚三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公用設施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汙水處理廠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公共事業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安排擬於2020年 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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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0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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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肥城魯中桃園農產品有限公司北,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桃園鎮人民政府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公用設施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宇希汙水處理廠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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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1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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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儀陽街道境內,權屬為儀陽街道辦事處儀陽村、高家莊村、王晉村、魚山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道路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泰西大街南延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儀陽街道辦事處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單位申請複核。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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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2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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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安駕莊鎮南辛莊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安駕莊鎮南辛莊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公共設施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魯寧線跨越大汶河段改造工程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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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3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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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新城街道井樓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新城街道井樓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拆遷安置用地項目建設。該項目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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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4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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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石橫鎮石橫三村、石橫六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石橫鎮石橫三村、石橫六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工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工業項目建設。該項目為成片開發建設需求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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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5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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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桃園鎮屯頭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桃園鎮屯頭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工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工業項目建設。該項目為成片開發建設需求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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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6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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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邊院鎮官莊村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邊院鎮官莊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工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工業項目建設。該項目為成片開發建設需求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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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7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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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康匯大街以西、新城街道白雲橋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新城街道白雲橋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拆遷安置項目建設。該項目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本

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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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8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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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新城路南、康王河北、新城街道東付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新城街道東付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公園配套公建。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公園配套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本

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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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19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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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金牛山以西、新城街道馬連村境內,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新城街道馬連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公園配套公建。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公園配套項目建設。該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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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20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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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康匯大街西、新城路北,擬徵地土地權屬為新城街道古店村、白雲橋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政府儲備用地建設。該項目為成片開發建設需求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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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徵啟公告〔2020〕21號

泰安這些村鎮的土地將被徵收!涉及:岱廟、泰前、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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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體內容

為保障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土地位於吉山大街西、肥桃路北,擬徵地土地權屬為儀陽街道北辛莊村、東下莊村集體所有。經批准後作為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政府儲備用地建設。該項目為成片開發建設需求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 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由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肥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文章來源: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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