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是否可以辦理抵押或者買賣?


被拆遷人購買安置房,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書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轉讓安置房的,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確認後,按照原購買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安置房購買滿5年,購房人轉讓安置房的,政府可優先按照原購買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依法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上市進行交易。

所以在未滿5年且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回遷房,暫時不能接受抵押貸款和買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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