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以人車分流為藉口,阻止沒買車位的業主進小區,合法嗎?

大國談史


個別業主買得起車,又不想租停車位,分明是想佔全體業主的便宜。如果物業不管理,業主都非法佔有公共資源,天天打架又找物業。小區也成了安置房小區。


臨窗聽雨191528039


物業有權利賣小區車位?誰給它這個權力?


飛上天空的魚


沒車位就應該不讓進


5960068


肯定合法,沒車位你進去放哪?


用戶2215866268994


沒有車位 你車進去停那!停別人車位上合適嗎?非要進說白了就是佔便宜慣了


鍵盤俠8890


堅決取消物業公司,由街道辦事處管理,不然國家養著街道辦事處那些人幹嘛?完全打開居民樓的圍欄,和大門,讓交通車輛四通八達。減少擁堵,現在的所謂小區像小型監獄一樣居民很不舒服,


用戶3200911002532


你的問題說物業公司以人車分流為藉口。你這個觀點就是錯誤的,人車分流這不是藉口,而確實是消防對小區的硬性要求。

尤其是近幾年開發的新小區,消防驗收非常嚴格。必須做到人車分流,消防才會通過驗收。而一個小區現在消防驗收是必須的,如果消防驗收通不過那其他許多方面都是通不過的。比如對業主最重要的因為小區房屋的驗收不合格導致不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 所以說物業公司要實行小區人車分流,這不是藉口,而是物業公司也不得已為之的辦法。

在這種人車分流的消防要求情況下,由於小區地面空出必須的消防通道之後,沒有足夠的車位來供業主停車。那麼小區物業不允許沒有車位的業主進入小區是非常合理的方案。因為你沒有車位,進入小區勢必佔用消防通道,做不到人車分流,消防驗收就會不合格,那麼小區整個的驗收就過不了關,最終倒黴的,受損失的還是業主。

從另外一個角度說,因為你沒有買車位,所以你的車不能進入小區是很合理的。舉個例子,我沒有在這個小區買房子,那我非要進入這個小區去居住,這樣可以嗎?這個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或者有的人會說小區的公共區域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所以我的車就可以佔用。但你想過沒有,這個說的公共區域是說的在滿足整個小區的綠化,消防等等之後剩餘的空間才是公用的。小區現在這些公共的區域用作綠化消防等等後,已經沒有多餘的空間供所有業主來免費停車了,所以你不買車位自然是不能進去佔用了。

所以你要多角度考慮問題,不能只站在自己個人私慾的角度去考慮。我所在的小區也是這樣子的做的,也是一名普通業主,雖然我也不方便停車了,但是我能理解物業公司的管理措施。因為如果讓我做物業公司的管理者,我也只能這樣做啊。只有這樣做才能保證小區的未來大局。


好彩生活


沒車位買什麼車?先把車位解決了再買車,就煩這些愛佔便宜的人。


昕昕向榮14


沒經過半數以上業主同意的小區任何舉措都涉嫌違法


超級牛人66946


堵大門,堵到物業懷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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