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能讓公司無理由開除你,但是是主動裁掉你,可以拿補償那種?

秋楓暮霞惋紅曲


這種想法很難實現,企業不會無緣無故的開除一個人,打仗還要師出有名呢。

企業有人事,大點企業有負責勞動關係的,有法務,有法律顧問,這樣的企業你這種想法更難實現,不要小看這些人的智慧,他們是無理都要挖出幾分理的人,你鬥不過他們的如果沒有客觀需要被無過錯解除。若是企業沒有這些人,不那麼正規,可能他們背後有一群其他人支撐,一己之力更難與企業抗衡,當然,如果你有理是可以贏的,你想無理變有理,難於上青天。

還是踏踏實實工作,不要想那些不現實的。


精英人力資源管理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t若公司是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t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等違法原因,您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t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總工程師說


具體表現出來像你提出的問題一樣的“沒想法、沒幹勁、沒激情、沒業績”,這樣你就距離成為對於公司沒有任何價值不遠了,如果這樣公司還不開除你,那這樣的公司真是“好”公司,值得你一生擁有!



觀點派


你是在詢問,如何鑽法律的空子或者說,公司規定的空子來達到獲取既得利益的方法嗎,你覺得,會有人回答你嗎。

之前有個朋友遇到相同的事情,公司的大老闆因為身體原因,無法正常管理公司,而公司幾乎90%的業務都是靠老闆來完成的,因此,公司基本斷糧了,我朋友因為是老員工,而且本身技能是在公司裡頂尖的,眼看著公司經營狀況每況愈下,他的很多同事都陸續離職了,而我朋友因為做了10幾年,如果就這麼離職,意味著幾乎拿不到什麼賠款,於是,他的想法和你一樣,希望公司主動開了他。公司其實還是在運作的,只是項目由之前的幾十個變成了幾個月才1-2個,朋友用了最沒辦法的一招,乾耗著。等著公司開他,可惜,因為他是老員工和技術過硬,公司硬是拖了3年,全公司就只剩下了3-4個人,工資是有的,提成啊,福利啊,全部都沒了,朋友又耗了4年,最後自己提出離職了,因為,時間是最大的浪費。

我可以如實告訴你,開公司的人都不是傻瓜,HR不是白乾的,你讓公司裁掉你的前提是你自己不能犯錯,這樣才能拿補償,乾耗著真不是解決方法,你所知道或者打聽到的方法,別人早就試過或者被否決了,如果真的鐵了心的要辭職,就不要著眼於眼前這點小利,補償的確很誘人,也許因為“我在這幹了那麼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要拿回我應得的”這種想法,我能理解,但是不贊同,畢竟,時間才是最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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