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發佈通告 將封閉中心城區自備水源井

赤峰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心城區封閉自備水源井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地下水合理開發利用,根據《赤峰市地下水保護條例》,現對中心城區(紅山區、松山區、喀喇沁旗和美園區)公共供水管網和再生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源井封井工作通告如下:

1.中心城區公共供水管網和再生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源井用戶(包括供水公司)在2020年3月31日前進行自查自糾,主動到自備水源井所在地紅山區、松山區、喀喇沁旗水利部門登記,建立臺賬。

2.2020年4月1日-4月10日,由兩區一旗政府確認封井名單、封閉方式及封井時限,在一定區域內進行公示,並聽取意見。自公示之日起,開始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有獎舉報,舉報一戶,經查證屬實後,獎勵人民幣2000元。受理舉報的部門對舉報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舉報情況要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

3.公示結束後,兩區一旗水利部門依法向用水戶下達限期封井通知書,用水戶應當在接到封井通知書7日內自行申請接通替代水源,拆除取水設備,徹底封井。

4.逾期未封井的用水戶,和群眾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用水戶,由兩區一旗水利、公安執法隊伍依據《赤峰市地下水保護條例》第三十二條“……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進行上限處罰,並強制封井,所需費用由用水戶自行承擔。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紅 山 區 8251387

松 山 區 2788771

喀喇沁旗 3755333

市級監督電話:8820509

2020年3月2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