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明起實行宵禁?巴育:26日正式啟用《緊急法》


泰國明起實行宵禁?巴育:26日正式啟用《緊急法》


泰國網報道,3月24日據多家泰媒消息,泰國總理巴育召開內閣會議,會議對是否實施泰國2005年《緊急情況管理法》等一系列防疫措施進行了討論。會議結束後,巴育總理召開發佈會公示了內閣會議決策的部分內容,巴育表示《緊急法》將於3月26日正式公佈,並強制實行1個月。據悉,泰國2005年《緊急情況管理法》共有19項條例,規定了緊急時期用於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實施的相關法令,且國家總理有權根據《緊急法》制定相關限制政策,其中第9項條例規定緊急時期可要求:

泰國明起實行宵禁?巴育:26日正式啟用《緊急法》


1.禁止在規定時間內外出(有外出許可證的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除外);
2.禁止人員在任何場所聚集或製造混亂,對社會治安造成影響;
3.禁止出版、傳播、銷售任何會造成社會恐慌或故意隱瞞信息引導輿論的新聞、報刊或書籍;
4.禁止人員或車輛流動,或限制車輛及人員流動;
5.禁止使用建築或進入建築或停留在其它場所;
6.為安全起見可將上述民眾(第5條)從規定區域轉移到安全地區,或禁止人員進入規定區域;


泰國明起實行宵禁?巴育:26日正式啟用《緊急法》

根據《緊急法》第18條規定,如緊急時期有人員不遵守第9項條例相關規定,將被處以最高2年監禁或不超過4萬銖罰款或兩者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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