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屍案真相追蹤補充版(三)

大家好,我上兩次講了南大碎屍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人數、年齡、犯罪經過及常識邏輯根據,而有的網友問,老j(犯罪嫌疑人代名)為什麼不選擇拋屍到長江或淮河,以及其它更隱蔽的地方呢?我想這個問題是很多人困惑的吧。好這次就單獨針對這個問題講講。

我在前兩次講過了,老j是位有身份的人,而且他身份內做的事可是“元芳”之行所做的光榮之事,而參與此次“分屍滅跡”之案也算是“違心”之事了,況且老j可是有“修養”的人,所以出於自身的“修養”和內心的“愧疚”,老j就不打算來個拋屍無蹤,還是想把屍身“歸還”家屬,這樣也算是一種自我安慰吧。老j當然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屍骨不“歸還”家屬,有可能“魂魄”會纏在家裡,所以還是“歸還”為妥。至於說分屍,把屍體切成2000多塊看似實在殘忍,實際這只是老j為了銷燬證據和線索才這麼做的。(上兩次有詳細剖析)還有就是把屍體扔到離自己家遠點的市區,警方畢竟會在屍體周圍排查,而相距遠點的家就安全了,也會造成拋屍人沒啥像樣的交通工具的錯覺,在鎖定兇手目標上造成誤判。還有就是準備在19號拋屍,18號晚上下的暴雪,騎摩托車很難騎,(或其它交通工具)也會容易留下痕跡,所以老j 感覺也是天意。最後提醒一點就是,在放屍體肉片的提包裡放了幾個手指,就是防止撿破爛的婦女撿回去誤當豬肉吃了,也顯示老j的“人道”(上次我解釋過),試想,一個心理素質極好,為了銷燬證據,有細緻耐心把屍身切成2000多片的“高人”,會馬虎到掉進三個手指嗎?所以這是以上原因有意而為。總之,對於老j這樣身份的人,這樣有“修養”的人,這樣“做事”縝密而不留痕跡的人,這樣有“信仰”的人,做出這個拋屍“方案”,真是太不奇怪了。(待續)

南大碎屍案真相追蹤補充版(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