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很多朋友買房往往只看房子的“外部形象”,常常忽略房產的“出廠規格”,熟不知,“出廠規格”說不定瞬間可以讓你撿漏“

七百萬”。

前幾天,上海的法拍房市場上就成交了這麼一套房子:位於楊浦區的望春城市花園,244.36平,兩個單套打通成一整套。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上拍頁面截圖

這套房子,我們在週報裡也寫過,這是3月第2周成交最划算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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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113575619

“內中環,楊浦區黃興板塊,軌交房,靠近黃興路地鐵站,市場價為1691萬,1人報名參拍,底價947萬成交,低於市場價774.3萬。房子是1999年竣工的,個人產權,買受人承擔全部稅費。房屋類型是辦公,但是土地用途是住宅,並且實際上家也是當做住宅使用的。”

有趣的是,就在半個月之前,同一個小區四樓的一套二手房,146.96平的成交總價就已經達到了850萬(不包括稅費)

我們粗略估算了一下,買受人的到手價整整比二手房市場少了七百萬

怎麼會有這麼大的撿漏利潤呢?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一、土地用途&房屋類型,傻傻分不清楚

這套法拍房的上拍公告中有這麼一段描述: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紅色字說明它的房屋類型是辦公樓!

是的,你沒看錯

就算它裡面長這樣↓↓↓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廚房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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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廳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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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間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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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室

它也照樣,還是!辦!公!樓!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但是吼,這套法拍房的土地用途是住宅,位置也在小區裡,除了產證上房屋類型一欄填的辦公樓,其他方面與正常的房子沒有任何區別!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可就是因為大家在拍房子的時候,往往只挑選房屋類型是住宅的標的,而忽略了同樣可以居住的這樣一類奇特的房源,導致少有人知道,底價成交。

二、上海的土地用途與房屋類型有關係嗎?

那些關於法拍房“用途&類型”的彎彎繞繞

當時,2004年被執行人(也就是這套法拍房的原房主)拿房時,是可以自己選擇標註住宅或者辦公樓的。

雖然被執行人的實際用途是住宅,但他選擇標註了辦公樓。

而我們現在所說的房屋類型、土地用途等規定,都是後來重新規定之後的:

產證上的【房屋類型】分住宅&非住宅兩大類。

【住宅】主要類型有:公寓、新工房、花園住宅、新式里弄/舊式里弄

【非住宅】主要類型:公辦樓、商鋪、廠房、車位、倉庫、地下室/旅館

在住宅類型裡面的公寓就是我們平時說的住宅花園住宅就是我們常說的別墅,而我們平時說的酒店式公寓/商住房,一般情況下會標註為辦公樓

望春都市花園小區是1999年竣工的,那時小區還屬於綜合用地,當時還沒有細分到住宅,商業,工業,綠化等。

隨著時間變遷,國家政策也在變化,現在已經明確規定了2000年之前綜合用地上的住宅,所有政策處理等同住宅,因為2000年能拿地得基本是國企,當時住宅房根本沒有人要,大家都是分公房。

所以看房屋是否是純住宅,一要看產證上寫明的房屋用途;而要看水電煤是否民用;三要看是否可以落戶。

三、房屋類型可以把“辦公樓”改為“住宅”嗎?

如果按照正常的房產來講,是絕對不可以的

但是,這套法拍房位於小區內住宅區,實際用途也是住宅,周圍的鄰居也都是住宅。。。。。

因此,能不能變更,就說不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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