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深刻認識三個“不一樣” 做到學為所用自覺學用

疫情期間和日常工作中檢察機關如何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以致用?如何把政治和業務融為一體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如何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3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研討,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談到學習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指出,“要深刻認識到,深學與淺學不一樣、學為所用與學為‘裝飾’不一樣、自覺學用與被動學用不一樣,真正做到主動學、學為所用、自覺學用。”

會議重點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交流檢察機關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護航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措施,提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工作安排,研究疫情後期涉法社會問題的解決和各類矛盾的化解。會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學習應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大局、將主體責任落實到“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履職過程中等問題,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黨組成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檢紀檢監察組組長蘇德良,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童建明,副檢察長張雪樵,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國慶,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潘毅琴,檢委會專職委員萬春、張志傑先後發言,交流思想、“解剖麻雀”,分析問題和癥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張軍在總結髮言時指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關鍵就是要學深、悟透、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隨後,圍繞學好、用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張軍詳細談了自己三個“不一樣”的心得——

“深學與淺學不一樣。這次疫情就是一次大考。如果沒有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自覺學習深入學習,就不會有思想認識的統一,就無法形成全黨上下統一行動的自覺,也就不可能有今天這樣的治疫局面和政治社會的穩定。檢察機關就是要通過學習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融在我們的思想靈魂深處,結合實際形成對檢察工作的指導、引領,為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檢察貢獻。”

“學為所用與學為‘裝飾’不一樣。學為所用就決不能僅僅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當‘裝飾’,而是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然地融入到檢察工作裡,落實在檢察業務中,踐行於檢察隊伍建設上。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敗!學為所用就要求我們要有‘天下興亡,我有責任’的境界和情懷,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黨中央的部署和法律規定的職責落到實處。”

“自覺學用與被動學用不一樣。檢察機關的自覺就體現在‘不用揚鞭自奮蹄’,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真正為黨分憂、為民司法,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到實處。比如,戰‘疫’期間,我們對違反管控要求構成犯罪不搞‘一刀切’,堅持區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努力追求檢察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機統一,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辦案的理性平和、客觀公正。我們就是要以‘求極致’的標準運用和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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