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母親是否有逼迫上交錢的權利?你怎麼看?

nocturnserenade


沒有。

既然說到了“畢業”“交錢”,那題主應該就是高中或者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工作有自己的工資了。既然到了這個年紀,畢業有工作了就是個獨立的個體,如果題主還住在家裡的話,可以每月交點“伙食費”,當然憑自己感覺交多少還是不交,也可以逢年過節或者平日裡向其他回答說的一樣買些禮物啊什麼的給父母,或者給家裡添置一些力所能及的東西,這個限度需要題主自己來定。

如果是住在外面或者別的城市,家庭經濟狀況確實不佳,或者家人有急需用錢的地方可以每月交一部分,在交錢之前可以先把自己的錢分成幾份,日常生活+備用資金+存儲資金+上交資金,在給家人說自己工資的時候也可以適當說低一點,我說的這些是建立在題主上交部分工資的確可以明顯減輕家庭負擔的情況下的。

當然題主也可以選擇半年或者年終攢一起發個大紅包,帶來的幸福感應該挺強的[笑]

交不交錢都建立在交錢這一行為是否會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條件,比如題主不上交的話可以把那一部分錢用來理財或者學習一些技能來充實自己投資自己,總之要讓這筆錢物盡所值,總比吃吃喝喝大手大腳花光了來的划算。



山止川行123


八幾年,我剛畢業,第一個月的工資是45元,第二個月是50元,然後拿了好些年;

那時我母親和父親,就要求我每個月給他們上交一半的工資,說是怕我亂花錢,先替我存著,等我找對象要結婚時在一塊給我;

在我談對象時,他們仍然讓我每個月都交錢,後來我忍無可忍不給他們交了,說是自己攢錢;

老爸當時斷言,你到時結婚沒錢會哭鼻子的。我倔強的回答,絕對不會的;

結果我結婚時,由於沒有辦喜事也沒有外出旅遊,我手中還剩一兩千元,而父母也只是給買了一輛自行車及雙缸洗衣機給我,還有幾床被褥;

其實孩子畢業後,還是讓孩子自己掌握自己的收入好,他們畢竟是成年人進入了社會,他們要儘早學會獨立的生活,其中最主要一項就是怎麼合理支配自己的收入;

我兒子一畢業就是自己管理自己的收入,我從沒逼迫他上交他的收入。開始的時候兒子由於收入低及其他原因會入不敷出,但很快他就學會了合理支配自己日益增長的收入,每年還會孝敬我及他的姥姥姥爺一些錢,除了生活必要的開支,還能存下一部分錢用於即將購買房子的首付(當然我也會支援一部分錢)

所以,我不贊成母親逼迫自己剛畢業的孩子上交一部分或全部收入的做法,當然孩子主動交一部分收入以盡孝心的例外[靈光一閃]


舞葉2019


我覺得如果和父母同住,已經畢業至少應該交些生活費。按中國國情,多數人18週歲還沒有大學畢業走向社會,所以我們也很少談18週歲獨立。但是已經畢業了,再怎麼樣也要經濟獨立了。以前父母的付出(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且不說,畢業之後如果還住在家裡總要交些生活費的,這才是真正的經濟獨立了。

如果不在家裡住,自己單獨生活的話,那要看家裡的經濟狀況。家裡經濟沒什麼困難,過年過節給父母家人買點禮物表達一下心意也可以;如果家裡經濟困難,父母把我們養大,供我們讀書,我們畢業參加工作了,理應回報父母,給父母一些錢,緩解家裡的困難也是應該的。

還有一些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上大學的錢是借的或者是貸款的,那畢業了就要努力自己儘快把這些錢還上,不能要求父母幫你還錢。


雲舒0819


畢業前你已經賺了啊?我們這裡是只要不嫁人,就有義務把錢交給父母,因為他們要把你的留著置辦嫁妝,這個你要和他們說好,我們這裡也有的父母和孩子說,你現在賺到錢了,你自己留著帶到婆家作你的私房錢,我們做父母的就不給你私房錢了,就給你置辦嫁妝了。


珍珠黑月季花1


畢業後母親是否有逼迫上交錢的權力?你怎麼看?如果畢業後,自己找到一份屬於自己的工作以後,有一定的收入,自己想有自己的存款,母親非要逼迫自己的工資拿出來給她,在這種情況之下,也可以俱絕,作為母子關係,只能說,家裡的事情,有事好商量,不能傷母親的心,也不能傷兒女的心,假如家裡的經濟寬裕,聽從兒女的心意,剛剛畢業,本來在校園生活中的,經濟就所緊張,畢業後,有的工資在兒女們的手裡,還是可以原諒的,兒女們剛剛步入社會,她們也得自己要獨立,也需要經濟消費,作為母親,更多的去關心兒女們的事業和工作上的支持和愛護,讓自己的兒子安心工作,這才是母親的責任,更不要逼自己兒女們的工資給與自己,這種想法,值得深思


用戶愉悅生活


你不交錢,反而說逼迫,這是對供你這麼多年省吃儉用的父母應該說的嗎?自私!不知道報恩的東西!


王立彬大哥


逼迫上交錢不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一家人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畢業後你自己掙得錢可以自己支配,交不交父母你說了算。

但從道德層面講,是可以給父母的。我畢業後的工資都被我媽媽要過去了,否則她不高興,給了她之後她說幫我存著,直到我結婚也沒見到這個錢。

其實,想想父母養我這麼大也不容易,算了,就當孝順父母了吧


無名指的時光


自願給家裡回報和母親逼迫交錢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方式。我認為我可以主動去回報或者孝敬父母,但這不應該是父母拿養育之恩作為綁架。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兒女也有自己的生活,如果自己覺得父母養育不容易,那就主動合理的回報。


懸崖邊的草帽


與母親之間談什麼逼迫?我覺得畢業後賺了錢,自己除了日常開銷,如有盈餘,應該主動補貼父母才是。可以說,從小到大,父母至少養育你二十年,那麼,至少你該返哺二十年,你說呢?量力而行吧,好說好商量。如果你自己暫時有困難,父母也會理解的。但真的不能忘了父母恩啊,沒錢,心意得在,多問候,多照看,這也是孝順,不見得非要用金錢來表示。



樂亭刑天


自然有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