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實行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根據國家和我省的要求,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市醫療保障局結合榆林市職工醫保基金運行的實際情況,實行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加榆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即用人單位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減半為3.7%。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實行減徵,費率為2%。減徵期限從2020年2月至6月共5個月,減徵期限內已按正常費率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費退費的有關規定辦理退費或抵繳。

同時,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的企業,向市級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簽訂緩繳協議並報同級稅務部門備案後,緩繳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可延長至2020年6月底;確因疫情影響造成個別特殊困難企業經市醫療保障部門認定後,可延遲緩繳至9月底。減徵和緩繳期間不加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LKK)

榆林市实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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