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款”丟失以後

1954年秋,老家農村成立了農村信用社,我父親被聘為鄉信用社的工作人員。那時候農村收入少,一般家庭手裡很難有現錢,但當信用社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出現時,很多人還是勒緊了褲腰帶,省出錢來積極加入。

臘月的一天,父親跑了好幾個村,終於從十多戶村民那裡攬來了20多元的信用社股金。父親把錢裝在一個小布袋裡,又把布袋塞進棉襖的衣兜裡。

我們家鄉有條老街,街上有五六十戶人家,我家在街頭,街尾是鄉中心小學。父親回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他從街尾過來,中間還從兜裡摸了根菸點著。走到中街的滿成家,滿成和他打招呼,父親幾乎想也沒想就進了他家門。滿成和父親關係很好,兩人平時沒少在一起喝酒。因為快過年了,家裡有菜,兩人喝了起來。父親那時單身,又貪杯,喝著喝著醉了,就歇在了滿成家。

第二天酒醒起床,父親才驀然想起股金,但他找遍了全身上下,都沒找到裝股金的布袋。問滿成,他全家人也都說沒見。股金丟失可是大事,20多元在當時來說無疑是筆鉅款。父親無奈之下報告了鄉政府。

那時鄉里沒有派出所,鄉政府把滿成帶到鄉里關了禁閉。人們分析滿成早有預謀,用酒把我父親灌醉後,竊取了股金。鄉政府要滿成把錢交出來,否則不放人。

滿成家人變賣了家裡的物品,因家中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唯一的兩間瓦房最後也賣了。滿成出來後,和家人投奔了外地一個遠親家,從此離開了村子。

正月後,鄉中心小學開了學,沒過兩天,鄉政府來人找到父親,說丟失的股金找到了,父親這才知道是冤枉了滿成。原來,股金是被中心小學三年級學生吳於茂撿到的,他每天上學很早,街上還沒有人,他走著走著在地上發現了布袋,打開一看是一沓錢。吳於茂10歲,撿到這些錢時心狂跳不已,錢被他藏了三天,最後還是拿出來交給了老師。學校當時還在放寒假,對股金丟失一事,老師和吳於茂都不知道。開學後,老師把錢交給學校,學校又交到了鄉政府。父親回憶,一定是他從兜裡摸煙時無意中把布袋帶了出來,當時天黑,街上也沒有燈,根本沒察覺。

父親後來多方打聽,數次去找滿成,滿成都避而不見。數十年過去,這件事成了父親心中的一個結。也是從那時起,父親辭去了信用社的工作,從此滴酒不沾。

現在想來,雖然那時候生活條件差,但人們的心靈還是純潔的。如果吳於茂不把錢交給老師,或者老師收了錢不交給學校,那麼滿成的這個“鍋”會背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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