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玩野生刺蝟還發朋友圈 被“雲監工”抓個正著

咸寧網訊(記者 杜培清 通訊員 邱傳剛)父親在野外拾到一隻刺蝟,兒子黃某平拍了視頻拿到朋友圈得瑟,沒想到被“雲監工”舉報,栽了。3月21日,咸安區向陽湖鎮斬關村的嫌疑人黃某某被市森林公安局鹹安分局訓誡、處罰,並在朋友圈發視頻澄清事實、認錯 。

21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鹹安分局接到一個來自雲南玉溪的舉報電話,舉報人稱,他的朋友圈有人在曬野生動物,定位在咸安區向陽湖。接到舉報電話後,該局民警迅速進行查證,鎖定並抓獲了違法嫌疑人黃某某。

經詢問,違法嫌疑人黃某某如實交待了發視頻的整個過程。黃某某是向陽湖斬關村人,在雲南大理打工。今年1月11日,黃某某從雲南回家過年。3月21日早上7點多,黃某某父親到自家魚塘取龍蝦,在回家的路上撿到了一隻刺蝟。老人把刺蝟用網子裝回家掛在家裡的牆上,準備給孫子玩一下再放生。黃某某起床後看見了,出於好奇, 順手拍了視頻,發到微信朋友圈,在網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目前,違法嫌疑人黃某某因非法傳播獵捕野生動物的違法行被鹹安森林公安訓誡 、處罰,並在朋友圈發視頻澄清事實並認錯,非法捕獵的刺蝟已交給有關部門放生。

市森林公安局鹹安分局呼籲:國家禁止捕獵,獵捕、殺害、捕食野生動物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春天正是動物繁殖的季節,也是流行病高發季節。在疫情防控期間,野生動物身上是否攜帶細菌和病毒目前尚不清楚,希望廣大群眾不要去捕食捕獵野生 動物。

據悉,疫情期間,該局共出動警力703人次,道路值守150餘人次,巡查集貿市場26處,清理餐飲場所20處,排查野生動物馴養戶33家,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及森林防火普法宣傳41次,辦理野生動物案件共6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野外用火案件11起,行政拘留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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