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頭 風 月


案 頭 風 月


文房器物不是簡單的堆砌陳設、而是文人在長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種最理想的取用關係和賞玩狀態,久久對之,更發展到了格物致知的精神高度,文房萬物皆生情。文人將思想融入器物,而又從器物中感悟人生,如此方為文玩之道。


案 頭 風 月


案 頭 風 月


案 頭 風 月

案頭為文人著書作畫之所,也是獨坐凝想賞玩之地,案頭文房日日與主人相伴,適用、可心與否,對主人的身心都有慰藉作用。案頭上筆、墨、紙、硯自然必不可少,文房延伸用具發展至明,品種已十分繁雜、明初《格古要論》將文房分為十三類,明末的《文房器具箋》則一共列舉了45種文玩,故此,文人將文房供具比擬為友,“長離別,短相聚,可是心中留色常青。”


案 頭 風 月


案 頭 風 月


文人雅士在自己的書齋中屏絕聲色,案頭上寄情山水,非關名利,營造書房淨土,蔽去塵世。然而只有終日陷於喧譁燥人的塵世與利害交迫的泥沼中才能更深刻的體會、感悟與品味。如明代文人朱彝尊曾作《筆筒銘》,雲:“筆之在案,或側或頗,猶人之無儀,筒以束之,如客得家,閒彼放心,歸於無邪。”他寄情筆筒,想尋找一個“閒彼放心”之處,躲避世間風霜塵士。


案 頭 風 月

案頭以文房為媒介所呈現的藝術表現,除了寄情山水之外,往往也寄託了案頭主人的人生志向,情懷。明末清初文學家李漁所著的《閒情偶寄》中談到:“位置器玩與位置人才,同一理也…見物物皆非苟設,事事具有深情,非特泉石勳猷,於此足徵全豹,即論廟堂經濟,亦可微見一斑。未聞有顛倒其家,而能整齊其國者。”也見微知著,案頭器物陳設如同皇帝設官授職,於人地相宜;安器置物者,務使其縱橫得當,各居其所,置之合乎法度。


案 頭 風 月


案 頭 風 月


案 頭 風 月

今目之士,雖難以迴歸舊時的生活狀態,但先賢格物致知、玩古怡情的精神,自當習以為用。所謂的財富價值提升,也只是在追求慕古情懷的道路上,隨之而來的東西罷了。


案 頭 風 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