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佈指導性案例聚焦金融犯罪案件辦理爭議問題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發佈了第十七批指導性案例。三個指導性案例均屬於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三個罪名。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表示,這些案例緊扣當前檢察機關辦理金融犯罪案件面臨的重點難點和爭議點,對同類型案件的辦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近年來,金融犯罪呈現持續高發態勢,涉眾型金融犯罪尤為突出,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非法集資犯罪案件持續增加。

統計顯示,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別上升40.5%和50.7%;起訴集資詐騙犯罪案件1794件2987人,同比分別上升50.13%和52.24%,這些犯罪活動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損害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鄭新儉說,這三個指導性案例具有很強的典型意義,既解決了爭議問題,又規範辦案程序;既宣揚辦案理念,又反映辦案過程;既說明如何正確適用法律,又體現辦案的具體工作策略。三個案例對各級檢察機關解決金融犯罪案件辦理中的突出問題、實現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具有指導作用,對增強社會公眾識別防範非法金融活動能力、提高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參與者的法治意識具有積極意義。

鄭新儉介紹,當前最高檢已部署要求嚴格依法辦理各類金融犯罪案件,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集資犯罪、證券期貨犯罪的懲治力度,加強對辦案中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提高對利用金融新概念、科技新概念實施犯罪的識別能力,切實提高辦案質量、效率,維護金融安全。同時,充分運用刑事司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做好非法集資案件追贓挽損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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