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三定”措施选优配强乡镇党委政法委员

治多县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核心,整合基层维稳资源,将工作阵地前移。严密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做到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全覆盖。

定人。县委组织部专题研究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与县委政法委共同拟定乡镇政法委员人选。明确选人资格,在这次配备中,从有利于开展工作的角度,安排了兼职配备,大力选拔政治忠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切实把全县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齐配强,由五乡一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

定岗。明确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党管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

定责。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配强抓实乡镇政法委员和激活制度机制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有力抓手,要求乡镇党委专职政法委员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基层政法工作综治维稳实战功能,深化“五治”融合,不断创新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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