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求員工將微信頭像改成公司logo以及微信名稱改成xx公司xxx電話xxxx?

派大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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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作者:鄧玉金,資深HRD,實戰培訓師,人力資源暢銷書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看到這個標題,莫名的就有許多喜感!你想想看啊,整個公司100人或者2000人,微信頭像都一張圖片,多胞胎!名字齊刷刷的xx公司xxx電話xxxx,不認真看,真的有可能發信息發錯了,甚至有可能把悄悄話發錯了對象呢,你想想,哈哈哈。。。腦殘啊!!!就像公司出遊大家統一戴同一款式統一樣式的帽子一樣,並且顏色還比較推陳出新:)

我感覺如果公司老闆真有這樣的要求,作為較為弱勢的員工群體可以用以下幾種方式來應對:

一、直接變更成老闆要求的樣子

直接按照老闆的要求把自己的微信弄成公司要求的樣子,同時發個朋友圈,告知一下圈友即可。這樣既向老闆效了忠,有對朋友有了個交代。並且時不時的把老闆的講話和文章,公司的產品、活動等情況在朋友轉發一下。

這樣做,基本上就達到了老闆的要求,但是過一段時間,流氓老闆一定會提出額外的要求,讓員工在朋友鼓動自己的朋友幫忙宣傳公司公司和公司的業務,並且還是免費的。之後,可能在你被噁心的不行準備離職的時候,還要求你把個人微信留給企業作為宣傳號之用。因為全公司只有你的號出過單呢,哈哈。

二、註冊一個新號,作為工作之用

如果既不想得罪老闆,也不想在朋友圈噁心朋友親人,還有一個替代方案就是申請一個新的微信號。並且廣而告之,把公司上級平級和下級加一個遍,然後就是把公司相關的所有的東西都在朋友圈轉發,並且每天把領導同事的朋友圈點贊一遍,這樣既顯得工作積極,也只噁心公司的自己人,老闆也會非常認同。

曾經有個朋友的公司,老闆要求全員把公司重要的新聞和宣傳稿件必須在朋友圈轉發,我的朋友就在新註冊的微信號裡適時轉發,但就有一些人不當回事。在季度考核的時候因此被扣了分,因為老闆特意讓她的助理盯住每個員工的動態,並且做了一個備忘錄。秋後算賬,在季度考核裡對那些看沒有轉發的人員進行扣分處理。大家也只好自認倒黴,畢竟鬧得代價有點高啊。

三、拒絕老闆的無理要求,碰碰運氣

這個屬於硬碰硬的處理策略,不管東西南北風,我自不為所動。不管公司有沒有要求,我就是不改,公司願意怎麼做就怎麼做。微信朋友圈是我的私人領域,沒有必要沒成為公司的宣傳欄,我是來公司工作的,不是把自己賣給了公司,公司不能干預我的私生活。如果公司人力資源扣了我的績效,我就跟你鬧,你如果不能說清楚弄明白,我就跟你沒完,反正因為這個扣我的績效成績一定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有時候,老闆和經理遇到這樣的“刺頭”還真的沒甚辦法。但是這樣的人,如果不是真的有真本事,在公司的發展空間還是有天花板的,一般不建議這樣操作。

綜述一下:

公司對於員工生活和私人的干擾越多,說明公司的格局月越低。

當然如果員工的敬業度高,對於公司的認同感特別強,那麼公司即使不這樣要求,員工也會以公司為榮的。他/她會自動讓公司的信息填充自己的生活和私人空間裡的。

有些事情越強制越逆反,不如正面的影響公司,打造健康的企業文化,用文化和價值觀影響員工。

另外公司和老闆在出臺一些政策的時候,最好能夠換位思考一下,把自己放在員工的角度,看看自己是否真的能夠接受這樣的政策?


人力資源實戰鄧玉金


1、第一不合理,嚴重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權。說明了公司對員工的不尊重。

2、這個要求證明了老闆是一個土老闆。即便是現在掌握了資源。生意不錯。也會在不久的將來失勢。不值得長久跟隨。

3、改了名字以後,在朋友圈很丟人,要麼覺得你裝。要麼覺得你進了坑。

我朋友就是這樣。被獵頭公司介紹到了一傢俬營公司。

這傢俬營公司向轉行到互聯網行業。老闆年齡也不大,才40來歲,長的也是儀表堂堂。

當地做互聯網是一片藍海,機會很多,但是朋友不大願意跟私營老闆做。實在太難相處。後來這個老闆請了三次,他才去。

結果人員照片、組建,模式選擇都有朋友一手達成。老闆不大管事情。只管發工資。我這個朋友還覺得孔明遇上諸葛亮了。

半年後平臺上線,業務不錯。甚至被當地的職能部門列為重點扶植對象。

這個時候老闆的么蛾子就出現了。

第一開始參加會議。大談特談的眼光準確。思慮深遠。言下之意公司到現在功勞全是他的。我朋友也無所謂,人家是老闆,自然功勞他最大。

第二開始不停的找朋友來參觀。一群老闆想看猴一樣的圍著大辦公室轉。不時點評幾句。抒發一下心得。然後到茶室去喝茶,讓朋友做介紹。並作出各種指示。朋友就開始有點厭煩了。

第三步就開始崩了,老闆說為了顯示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和對業務的熱情。要求大家把微信號改成公司的名稱和業務。除了財務的馬上改了。運營部的人員和這個朋友都死拖著不改。先不說上當了,大家都是圈子裡的人。一旦改了名稱。什麼驕傲都沒有了,其他的同行和朋友馬上就知道你老闆怎麼回事了。自己在公司裡受點委屈沒有人知道。改了名稱可就昭告天下了。這以後出去還怎麼混。

死拖到10月份,沒有辦法。只好改掉了。當時的感覺像脫了衣服走在大街上。各地同行和朋友紛紛發來賀電。生不如死啊。

新年一過。40多人的團隊,變成了7個人。業務也黃了。

所以說,強制這樣做的老闆不值得追隨。願意這樣做的員工。要麼沒有辦法。要麼能力不足。


下鄉知中


這個情況我覺得不能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分不同情況來看待:


一、根據公司性質決定

如果公司屬於互聯網公司,尤其是一個自媒體公司或者社群運營公司,公司與客戶聯繫溝通大多通過微信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要求統一員工的LOGO及微信名稱,也無可厚非,因為這算是公司AI設計中的一個環節,代表了公司的整體形象。


如果是普通的公司,微信溝通並不重要,公司老闆這樣要求有點不切實際,還會引起員工反感。


二、公私分明

我們在踏入職場的時候,就知道需要公私分明。微信號很多人覺得是自己私人的東西,憑什麼要變成公司的。所以特別反感這件事。


但其實,現在蘋果手機也好,安卓手機也好,都可以擁有兩個微信號,那我們可以多申請一個微信號,做為工作專用,專門用於處理工作上的事情即可。這和以前公司電話、私人電話分開是同一個道理。不必太過介懷這個問題。


三、老闆太過強勢,無理要求,那就選擇離開

如果在公司業務對網絡和微信依賴並不大的前提下,老闆強硬到要求員工私人微信必須也是公司的LOGO,而且干涉到發朋友圈內容都必須統一,否則就罰款,那這種公司在我來看,我是無法接受的,不能接受,又有能力跳槽,那我會選擇離開。畢竟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可以有多一種讓自己舒服的選擇,自然會選擇讓自己工作愉快一點。


奈奈姐姐


最討厭這種老闆,一點都不合理,除非公司提供獨立的號碼,也就是用公司的號碼註冊微信,然後暫時由自己用,別說微信改成公司logo名字與微信名改成公司名稱,就算讓我每天在朋友圈發廣告我也願意。

為什麼?因為,公司的號就是用來做營銷的,既然我選擇了公司,既然公司給我配備了獨立的微信號,那我配合公司完成各項任務也是很有必要的。

但如果讓我將個人微信作如此大的改動,那麼我只能說一句:sorry,臣妾做不到啊,哈哈哈!除非,除非公司讓我做合夥人,不過我想這就是我在痴人說夢了。

公司要強制性,或者威脅我做這事,那麼還是對不起,我直接走人就是了。雖然我是來工作的,也會服從上司的指令與安排,但這些都得分情況,分合理與不合理,個人微信涉及到很多問題,比方說涉及個人隱私,與其它方面的問題,讓我時不時為公司發個朋友圈可以,這是出於對工作的配合與一種情懷。

再則,如果你在這樣的公司,那麼我建議你沒必要呆了,因為從此舉看來,此公司很自私,只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全然不顧及員工的感受。

不要指望公司能給你多少利益,俗話說“流水的兵”,即便你在為公司盡心盡力的付出,可能有一天當你失去利用價值之時,誰還會顧及你!說得很赤裸,但也是事實。


肖軍說職場


肯定是不合理的!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公司憑什麼強制要求員工將自己的私人微信改成公司的宣傳工具?有的老闆還“美名其曰”我給你工資,你就應該聽我的。碰到這樣的老闆,我一向的建議就是:辭職!立刻、馬上!辭職走人!

如果你是為了錢,這樣的老闆會跟你斤斤計較,想方設法的剋扣你的勞動報酬,並且還會最大程度的壓榨你的勞動力;如果你是為了發展,醒醒吧!這樣目光短淺的老闆能有什麼發展前景?如果你是為了學習,那更應該馬上走人了。跟著這樣的老闆你只會學到斤斤計較、剋扣工資、壓榨員工。說白了,這樣的老闆就是典型的剝削階級資本家。

第二,企業統一化管理是否應該

我們再來說一說企業到底應不應該進行統一化管理?這個答案也毋庸置疑是肯定的。統一化管理有著諸多好處:第一,可以提升公司整體形象;第二,可以幫助員工建立較好的職場習慣;第三,便於管理;第四,增強員工向心力與歸屬感等。

但不論如何,任何的管理都不能犧牲員工利益。否則,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本來公司統一化管理是好事情,如此一來,員工們怨聲載道,牴觸情緒滋生,這種情緒又都傳遞給了客戶,企業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第三,企業統一化管理的措施

現在有很多企業都已經進行統一化、標準化管理,而且都很成功。我想題主的老闆應該好好的學一學了!

第一種:公司直接辦理。

不論是大型的企業,現在也有好多的小型企業都是公司承擔費用的,工裝之類的就不用多說了,幾乎都是公司出錢。我朋友的公司為了業務需要,直接給公司所有人辦了一個電話號碼,費用公司出。這樣不但公司內部聯繫降低了費用,就連微信也是一人一個。工作和生活兩個電話號,連個微信號,互不干涉,互補影響。員工離職,號碼上交,還能防止客戶流失呢!

第二種:好的企業文化員工促使員工自覺要求自己。

不過更多的企業選擇的是第二種,利用“家”文化,利用人情一步步引導員工。比如,我朋友之前在一家經營紅酒的企業中,然後老闆和主管就一步步的引導員工將微信頭像、名稱全部換成了品牌的標識,還美名其曰:只有讓你身邊的人都知道你是做什麼的,才能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想起你。

總之,無論是企業文化讓自己心甘情願,還是老闆的人情攻勢讓自己心甘情願,只要是員工心甘情願的都比強制統一效果要好的多的多!


管理上的那些事


我們就算有800個人都聲援你,說這樣的規定不合理,老闆傻X,這樣的公司別呆了,辭職吧,你在這樣的公司裡是沒有前途的,都沒用,我們就是一群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人,因為你的遭遇實際上跟我們沒關係,你辭職了我們也不管飯,對吧。所以沒有建設性意見的回答,你就看看,過過癮就好了。

其實要解決這個辦法很簡單,把生活手機和工作手機分開,工作手機只保留跟工作有關係的聯繫人,比如客戶,比如同事,比如供應商,最重要的,老闆。不過就是稍微麻煩點兒,記得一定要把工作的那部手機的提示開著,有消息可以知道,因為使用習慣的問題,剛開始會經常忽略這個,所以保持一個提醒的狀態是很有必要的。

現在有兩部手機的人很多,而且那部工作手機你只用來收發微信,一個普通的智能機也沒多貴,甚至電信,移動經常搞贈機活著零元購機的活動,實在不行把你之前淘汰的手機拿出來用用。

總之就別把工作的微信和生活微信摻和在一起,就好了。


半知先生


這樣的管理大家爭議的癥結在哪裡?我想爭議應該在於是否需要這樣嚴格管理。

從企業的角度講,拿鏈家來舉例:鬆散服務型企業,要求員工統一工裝、接待用語、接待話術、聯繫方式(電話號段都是訂製的,更不消提微信設置)、收費標準等等。一家非上市企業在某些方面做得比上市同行我愛我家更好,在總部所在地北京,他的業務涵蓋量是我愛我家的兩倍之多。軍隊來說,被子為何要求必須楞是楞角是角?當然軍隊為何這般要求,有他的用意,令行禁止整齊劃一估計是軍隊的目的吧。為何同樣武器裝備的烏合之眾遇上正規軍一觸即散,我想和軍隊的文化息息相關吧。

鏈家和軍隊的例子講完了,回過頭來談企業,如果企業在各方面都要求員工做到整齊劃一令行禁止,那這家企業的執行力可想而知了。同樣這家企業的績效估計也查不到哪裡去。當然只要求形似而沒有精髓的東施效顰邯鄲學步的企業,要求員工這樣做就有些可笑了。

從員工的角度解讀這個問題

判斷出企業的發展前景並不難,進入廠區,一草一木,員工衣著舉止,就可以管中窺豹略見一斑了。身為企業一員的你,更加會知道企業的發展走向。如果企業蒸蒸日上欣欣向榮,為何不在企業裡共同成長,共同進步?只是一個類似工裝一樣的規範而已,解決方式太多了。

如果企業東施效顰邯鄲學步,為何和一個行將就木的玩笑企業共沉淪!

我在職場近30年了,從基層員工幹起、經歷中層領導、職業經理人、合夥人、自己也是創業者,深諳人性、職場之道。善於引導,直指問題核心,解決本質問題。歡迎關注、點贊、評論、吐槽。如果認為我個人的觀點可以幫到你,可以留言私信等,我願做你隨時的幫助。


誰也擋不住春天的腳步


很多人面臨這個問題非常苦惱,不知所措,其實非常容易解決。

於情於理,我來解釋一下。

先從情的層面來說,為了照顧領導的感受,也為了表明工作態度,做小我犧牲是可以的。

做企業不容易,人力、材料、廣告成本巨大,沒有收益,老闆、高管心急如焚,恨不能每個人都出去拉業務,也就衍生出了人人營銷、全員營銷的概念。

作為企業的一員,把個人微信頭像、暱稱按單位要求改是可以的,雖然不合理但合情。這是一份大義之情,也是一份團結擁護之情,更是胸懷、格局的體現。

人人都在談胸懷、格局,我們可以從這樣的小事做起,來訓練自己,提高自己。

再從理的角度來分析,如果這種事情斤斤計較,那工作當中值得計較的事情就太多了。

單位要求換微信頭像和暱稱,要求提前10分鐘上班,要求下班以後再打掃衛生,要求沒做完的工作無償加班,要求員工購買服裝,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時發工資。

以上我提出的幾點相信10個有8個都碰到過,這些現象都不合理也不合法,比換微信頭像更侵犯個人權利。

但是為什麼我們很多人都能接受呢?是因為習慣成自然了,是因為所有人都接受了,更是因為你是弱勢群體。

如果你是強勢的一方就果斷拒絕,如果你是弱勢的一方就閉上嘴巴好好配合。與其對一些小事斤斤計較,不如多花些時間提高自己,將來奔向更高的平臺。

不尋求改變提升,整天在一些小事情上瞎逼逼,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最後我也要對管理者提一些建議,制定政策還是要聽取基層員工的意見,也要評估效果,給予激勵。

從管理者的角度來講,強行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政策,危害是非常大的,這是一種非常不好的企業文化。

如果要做,可以給予一些激勵,比如介紹一位顧客5%~%10%提成。修改微信頭像和暱稱給20元每月的補助。

最後再說一點,把微信做成廣告是沒有效果的,反而讓顧客討厭。那些在微信暱稱前面加字母A,在微信名後面留手機號的,是最容易被刪除的對象。


譚雪峰


我的觀點和理解方面認為不合理,嚴重侵犯員工的自由和生活隱私。

1、微信是個人人際交往媒介工具,不是工作工具。

微信既不是必需用來工作的,也不是你單位開發研製的,使用是否,如何使用,包括叫什麼名字都是員工個人自由,屬於個人私有權利,單位無權強加干涉。

2、員工名字、電話具有隱私性,不應被隨意公開。

微信作為公眾平臺賬號,社會上所有人登錄網絡都能看到註冊人的賬戶名稱。所以自有騰訊OICQ起,就產生了一個詞語:網名或暱稱,這是為了更好的保護網民的隱私。無論微博、微信、QQ,我們一般都是用的網名,電話就更不會公開在網絡之上。這些都是公民個人的隱私,且網絡安全事件頻發,為了安全也不能隨便公開。

3、將員工微信作為企業宣傳和所謂文化建設的公司是管理混亂和獨裁專制的企業。

一個企業的管理,企業文化建設很有必要,但不是壓榨和侵犯員工的自由權利。你可以統一制服、統一佩戴司徽等等,或者使用內部辦公系統時要求規範命名,都是可以的。但不應強制員工將微信統一命名。在充分尊重員工意願的基礎上實行員工自願改名,我認為是最合適的處理方法。


史海縱橫


肯定不合理,公司沒有權利、員工也沒有義務要這樣做。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可以自己因為工作主動改成這樣,但你公司沒有權力要求我改。

資本是逐利的,企業壓榨員工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從畫大餅到良性文化,從打雞血到996工作制,哪一個不是為了剝削員工而誕生的?美其名曰看發展、看潛力、談未來、談風險,但就是不談薪資,只要談薪資哪怕給你漲了,也會想辦法各種可扣掉。不是我喜歡黑企業,但企業如果沒有《勞動法》限制,企業很不到你247工作制,即每天24小時、每週工作七天。

言歸正傳,我現在的個人微信就是XX公司某某,因為工作原因接觸了很多社群,需要與客戶溝通,添加好友是總是被問起來歷,如果名字比較隨意的話就容易被拒加,於是我改成了這個名字。我改成公司名稱的原因是為了開展工作方便,這是我自發的行為,而非公司的硬性規定。

如果公司要求我將微信頭像改成公司logo以及微信名稱改成xx公司xxx電話xxxx的話,我是不會贊同的,如果必須要這麼做,那就請公司提供給我一個新的微信號,我把除了我個人好友之外的所有客戶或資源倒過去,我個人的微信肯定是不能使用帶公司名稱、頭像帶公司logo的圖片的。

雖然老闆這麼要求可能是為了擴展業務,但這種行為卻是凌駕於尊嚴、尊重、原則之上的,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可以自發的去轉換,但作為公司的老闆,你不能要求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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