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堅定
我一直認為結婚之前,如果有能力,就買一套自己名下的房產。這樣做不是對以後的婚姻沒信心,而是對自己負責。
在漫長的生活中,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人們只知昨天的事,誰也無法預知未來。有多少夫妻走著走著,就分開了。又有多少夫妻,在各種紛擾的情況下,不得不分手了。婚姻是有變數的,而自己名下的房產是固定的。
這是自由婚姻的時代,也是女性經濟獨立的時代。有自己的住房,就相當於有了自己生活的保障。如果婚姻幸福,多一套房子,就等於給婚姻打了個經濟基礎。如果婚姻不幸福,也有自己的退路,畢竟住自己的房子心裡才踏實。
為了自己幸福,我是主張女人在結婚之前,有能力的情況下,就自己買套自己名下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