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藥店給女子輸液後致其死亡

日前,一則十七歲少女舉報藥店非法行醫致母親死亡一事在網上熱傳。

>>藥店非法行醫被撤銷GSP

據上游新聞報道,3月13日上午9時,小夢母親劉某因腹痛在親屬陪同下,到訥河市康達藥店購藥並輸液,兩個多小時後返回至自家樓下時失去意識,暈倒在樓梯附近。當天下午13時許,劉某被送至訥河市人民醫院搶救,13時33分搶救無效死亡。

小夢及親友們向當地派出所報警,並通過微博等公開舉報康達藥店“非法行醫致人死亡”。對此,黑龍江省訥河市委宣傳部連續發佈四條通報公佈相關調查結果。

非法行醫!藥店給女子輸液後致其死亡

該通報稱,3月13日9時,劉某因腹痛由人陪同到訥河市康達藥店購藥並輸液至12時,12時50分返回自家樓下時失去意識;13時9分送至訥河市人民醫院搶救,13時33分搶救無效死亡。

2020年3月13日20時,訥河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接到劉姓群眾報案,稱訥河市康達藥店非法行醫,點滴致其母親死亡。公安機關立即受理並趕赴現場,封存相關藥劑,進行調查取證,並對死者進行外傷檢查,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訥河市衛健局、市監局也在21時相繼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3月14日,訥河市衛健局就此案涉及的非法行醫行為進行了行政立案並展開調查。訥河市市監局已勒令康達藥店停業,並與上級檢測機構取得聯繫,配合做好相關藥劑檢測工作。

據介紹,訥河市衛健局就此案涉嫌的非法行醫行為,已進行行政立案並展開調查。訥河市市監局已勒令康達藥店停業,撤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並與上級檢測機構取得聯繫,配合做好相關藥劑檢測工作。

註冊信息顯示,訥河市康達藥店成立於2012年7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劉瑞禮;經營範圍為二類醫療器械、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中成藥、化學藥製劑、生化藥品、抗生素、生物製品、保健食品零售。該店持有的資質證書分別為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食品經營許可證。

3月23日,上游新聞披露最新進展:經過對該事件的全面偵查,公安機關決定依法對涉嫌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李某、康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二人已被刑拘;後續將根據司法鑑定結果,對上述二人依法處置。

對此,訥河市衛健局就康達藥店涉嫌非法行醫行為進行行政立案調查後,已開展集中整治會戰,對全市40多家藥店進行突擊排查,淨化和規範了醫療市場秩序。

>>非法行醫 一藥店開出4張處方被罰6萬塊

實際上,《藥品經營許可證》是企業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法定憑證,並不是開展診療活動的執業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開展診療活動。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藥店只能憑處方進行處方藥銷售,也就是隻能根據處方賣藥,但不能擅自開展醫師坐堂診斷病情、開具處方、醫療器械免費體檢等行為。

此前亦出現過藥店為衝業績,涉嫌非法行醫的案例。

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檢查某藥店時,在店內發現了處方箋4張。處方箋上有陳姓醫師的簽名,還有4張對應的收費收據。開展診療活動必須得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該門店並未取得相關資質,並不具備開展醫師坐堂診斷病情及開具處方等診療活動的資質。

經監管部門執法人員詢問,藥店負責人表示,自己為了增加藥店的營業額,就臨時聘請了陳某來前臺坐診,主要是給顧客量血壓和做相關諮詢。陳某在試用期間,有四位顧客說自己身體不舒服,陳某就為其診治並開具了處方,“看病+拿藥”,共收取費用541.5元。最終,衛監部門依法予以該藥店罰款60000元,沒收其違法所得541.5元的行政處罰,並對陳某做另案處理。

上述案例均值得藥店人警惕,一些藥店為了業績紛紛出招,甚至鋌而走險,最終釀成大禍,得不償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