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鍾情!


一見鍾情!

有一種愛叫做一見鍾情,

突如其來,清醒而篤定;

另有一種遲緩的愛,

或許更美:暗暗的渴慕,

淡淡的糾葛,若即若離,朦朧不明。

既然素不相識,他們便各自認定

自己的軌道從未經過對方的小站;

而街角、走廊和樓梯早已見慣

他們擦肩而過的一百萬個瞬間。

我很想提醒他們回憶

在經過某個旋轉門的片刻,

他們曾經臉對著臉,

僅隔著一面玻璃,

還有某個撥錯的電話,

人群中的某一聲“抱歉”……

只是,他們不可能還記得起。

若他們終於知道

緣分竟然捉弄了自己這麼多年,

他們該有多麼訝異。

緣分是個頑童。

一見鍾情!


在成長為矢志不渝的宿命之前,

它忽而把他們拉近,忽而把他們推遠,

它憋著笑,為他們設下路障,

自己卻閃到一邊。

但總有些極細小的徵兆,

只是他們尚讀不出其中的隱喻:某一天

一片落葉,從他的肩飄上了她的肩,

也許就在上個週二,

也許早在三年之前;

或是無意中拾到了某件舊物——遺失了太久,

消失於童年灌木叢中的那隻皮球。

或是他轉過她轉過的門把,

按過她按過的門鈴,

或是他的剛剛通過安檢的皮箱正緊緊挨著她的,

或是相同的夜晚裡相同的夢

沖淡了,被相同的黎明。

畢竟,每一個開篇

都只是前後文當中的一環;

那寫滿故事的書本,

其實早已讀過了一半。

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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