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愛叫做一見鍾情,
突如其來,清醒而篤定;
另有一種遲緩的愛,
或許更美:暗暗的渴慕,
淡淡的糾葛,若即若離,朦朧不明。
既然素不相識,他們便各自認定
自己的軌道從未經過對方的小站;
而街角、走廊和樓梯早已見慣
他們擦肩而過的一百萬個瞬間。
我很想提醒他們回憶
在經過某個旋轉門的片刻,
他們曾經臉對著臉,
僅隔著一面玻璃,
還有某個撥錯的電話,
人群中的某一聲“抱歉”……
只是,他們不可能還記得起。
若他們終於知道
緣分竟然捉弄了自己這麼多年,
他們該有多麼訝異。
緣分是個頑童。
在成長為矢志不渝的宿命之前,
它忽而把他們拉近,忽而把他們推遠,
它憋著笑,為他們設下路障,
自己卻閃到一邊。
但總有些極細小的徵兆,
只是他們尚讀不出其中的隱喻:某一天
一片落葉,從他的肩飄上了她的肩,
也許就在上個週二,
也許早在三年之前;
或是無意中拾到了某件舊物——遺失了太久,
消失於童年灌木叢中的那隻皮球。
或是他轉過她轉過的門把,
按過她按過的門鈴,
或是他的剛剛通過安檢的皮箱正緊緊挨著她的,
或是相同的夜晚裡相同的夢
沖淡了,被相同的黎明。
畢竟,每一個開篇
都只是前後文當中的一環;
那寫滿故事的書本,
其實早已讀過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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