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過本人同意,鄰居幾家強行修路佔我田土,要不要起訴他們?該怎麼辦?

無選則的打工者


田土屬村組集體所有,也是你的責任承包地,鄰居在沒有召開村民會議強行侵佔你的責任田修路是違法行為,也是侵權行為,建議你通過法律手段維權,也可以向村委和政府司法部門調處,


歐陽延彪


很高興回答(沒有經過本人同意,鄰居幾家強行修路佔我土地,要不要上訴他們!該咋辦?)這個問題。

一,沒必要上訴。修路是大家應支持。

在我們農村來說,這樣的情況非常之多。很多老年人都在以前的舊社會根本沒上過什麼學,有些做人的基本原則是欠佳。但是我們年輕一代不該與老一代一樣認真,遇事我們該找年輕的商量,現在年輕人都比老一輩人好說話得多。所以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更沒有商量不通的事。

二,為修路改變鄰居生活,我們該大力支持。

修路對農村來說是件好事,有句俗話說,要得富,先修路。為了鄰居的生活改變,村裡農民生活向小康變化我們應大力支持。不必要為一點點土地而為難鄰居之間,更是為難了村裡的變化和鄰里之間的美好關係。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謝謝



農村陳力


這是農村長見的問題,因為'地邊子'的事,也是屢見不鮮,

在村裡,你用他點東西,他用你點東西,這是再所難免的,鄰居之間相互幫助這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使用,這就有點過分,有點欺負人了,而且還是幾家一起,更何況是土地問題呢?

如果說要修大道,政府佔土地,二話沒有,用就完了,也是利在千秋的事,村裡也會提前給你打招呼,也會有相應的賠償,而這幾家聯合佔你土地修道,可以看出,他們只是為了方便他們自己,

首先呢,在如果沒有大面積佔你土地的情況下,你先讓他們停止侵佔,如果停止了也就算,都是一個村的鄰居,相互都能過的去,就算完了,如果不聽或都已經弄好了的,那咱就去村支部,去說道說道了,得有個說法吧!能在村內解決最好,能別上生到起訴,最好事情別鬧太大,都是一村裡住著,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不太好,如果實在不行,那就也別顧及什麼了。

農村總有些人喜歡佔別人家的便宜。

咱就說,只要懂點事的人,都不會幹這樣的事。


破曉0000


對於樓主的問題,可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領居幾家修路強行佔用你的田地,你說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但是認真想想在沒有修路前他們不找你,你就不能主動去協商嗎?要等路修好了再去起訴是不是太不妥當了。

其次,看佔用的土地多不多,不多的話也不必要為了一點點的地方傷了和氣,而且是隔壁領居,這條路始終還是給你和領居走的不是嗎,他們出錢修路,你出點地方也是應該的吧。

最後,領居明知那些土地是你的,佔用的面積還很大,你可以去協商,給予你補償,但是修路的錢你還是要適當出一點。

如果領居蠻不講理的,多次協商不成,你可以先找村委會調解,不行再找政府處理,不服政府處理決定的,再去起訴最為恰當。

希望能幫到你。





儂家妹小鳳


依照土地法和土地保護條例中的條款,在經確權後,你是此塊田地唯一合法使用經營者。任何單位和個人(除國家徵用外),在未經本人同意,或協調變更使用權的情況下,都屬於非法佔用的侵權行為。

可首先通知侵權者,立即停止破壞耕地行為,並將上述狀況彙報給村委幹部。如果父母官不出通解決,讓他們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向人民法院行文起訴。

如對方不承認過錯,且頑固堅持,準備好相關證椐,只有靠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了。


微風細雨潤柳


鄰居幾家強行修了路,佔了你家的田土,要不要起訴他們?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所修的這條路,如果你也要時時通行,路修好了你也是受益者,那麼鄰居幾家出錢出力,你提供田土,方便各鄉親出行,皆大歡喜。如果你不是受益者,建議與鄰居協商,用田地進行互換。起訴是可以的,那是下下策。


你的愛象火苗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非法侵佔別人的耕地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侵佔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條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擴展資料 (一)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的概念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非法佔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非法佔用耕地行為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的動機多種多樣,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周圍人


您好,非常高興可以回答你的問題,鄰里之間的事一直都是常有發生,我們可以由以下幾點來分析一下。

1.關於所提問題說到 ,未經本人同意 ,可以有2種情況,一是鄰居與你協商過 ,可是你沒有同意所提出來的問題 ,二是直接沒有與你協商過 ,在沒有告知你的情況下擅自佔用你家土地。

2.你家的田地是鄰居出行必經之路,為了出行方便修路而必須要佔用你家土地。如果是這種情況,一般佔地不多,對方提出補償或者交換土地方式,情理上應該不要拒絕。

3.從法律方面講,鄰居不經過你同意是不能佔用你家土地,可以起訴要求對方補償或者恢復原狀,也會得到法律支持。

綜上所述:修路本身就是為了大家出行方便,雖然是對方未經你同意佔用你家土地,你可以用法律手段捍衛個人權益,但是考慮都是鄰居,鄰里之間還是和諧為主,儘量還是協商解決,遠親不如近鄰,如果真要動用法律手段,街坊鄰居以後就不好相處,所以建議協商解決,互相謙讓一些。以上是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小楊在農村快樂生活


修路鋪橋,善事積德,千年傳承,代代為之。但修為修路,而在別人沒有同意的,協商,知情的情況下佔用別田地,是過份而失禮的。我認為,首先報告村裡,由村裡出面,協商解決。以事論事,批評修路自私佔地的錯誤行為,開導修路利民利己的好事,來協商。畢竟是修路。在鄰居主動認錯的情況下,協商補償,或者是土地補給調換。一切是鄰居的錯,鄰居應主動表態。基本上滿足被佔土地戶主的要求。(畢竟耕田是集體的土地,別說私佔,就是公用,也要走程序審批。)相信能協調好。至於起訴什麼的,就免了吧。遠親不如近鄰,抬頭不見,低頭見。還是協商鮮決吧。


人在征途


你是人民公敵,起訴無人理睬!因為你是阻擋歷史前進的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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