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什麼能維持兩黨制而不是像歐洲國家變成多黨制?

果然你來了


美國聯邦憲法並沒有規定,美國必須由共和黨或者民主黨執政,實際上,美國的政黨是非常多的,他們一樣有權參與美國聯邦執政權的競爭,但是其他政黨,完全沒法和共和黨或者民主黨競爭,所以才導致了美國長期由共和黨和民主黨輪流執政的現象。

換句話說,美國是普遍意義上的多黨制,實際意義上的兩黨制。

如果其他政黨,能在競選中打敗共和黨或者民主黨,自然也能取得執政權。但這裡有個坑,就是共和黨和民主黨聯手,對其他政黨參與執政,進行了非常苛刻的限制,導致其他政黨根本沒法在競爭中取勝。

儘管共和黨和民主黨,有這樣或者那樣的矛盾,但是在面對其他政黨對聯邦執政權的覬覦時,他們是會聯手反對其他政黨。

也可以說,共和黨和民主黨之間的矛盾是內部矛盾,基本可控;共和黨、民主黨和其他政黨的矛盾,是外部矛盾,是不可控的。所以別看共和黨和民主黨平時吵得兇,但是在排擠其他政黨這個事情上,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利益是一致的。

美國現在的各項政策和法規,完全是由共和黨和民主黨聯手主導的,其他政黨根本沒有參與的機會,這些政黨對公共事務當然也有建議權,但是共和黨和民主黨可以聽,也可以不聽。完全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一句話,在聯邦執政方面,美國其他政黨也有競爭權,但完全沒有取勝的機會。在政黨選舉競爭中,說白了,這些政黨幾乎可以說是炮灰。美國總統,要麼共和黨,要麼是民主黨,一定不可能是其他政黨。而且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席次,全部由共和黨和民主黨組成,完全沒有其它政黨的份。

美國的選舉競爭,其實就是共和黨和民主黨之間的權力遊戲,和其他政黨沒有太大關係。從理論上,如果其他政黨,發展壯大,也是可以挑戰共和黨和民主黨的。但這只是理論上的東西,實際上根本不可能發生。

美國的兩黨制,起源於歐洲的多黨制。只不過為了符合美國特色,多黨制在美國逐漸發展成為兩黨制。


袁衛宇


常聽人言,美國是個二黨制國家,美國真的是個二黨制國家麼?

從表面上看,美國似乎確實是“二黨制”國家。從華盛頓領導大陸軍,通過獨立戰爭,建立起美利堅合眾國之後,接下來,幾乎全是由二個黨,在統治著美國,要麼是民主黨人,要麼是共和黨人。因為美國的總統,不外是民主黨人士,或者是共和黨人士。可是,就因為總統是個二黨之一的黨人了,就可以說,美利堅合眾國,是二黨制國家? 知道餘下的州、縣、市,其實都是由哪個黨,在領導嗎? 那是五化八門! 州長或許是共和黨的,或許是民主黨的,也或許是無黨派人士,而縣長、市長呢? 如出一轍, 也是三教九流都有,雜亂無章! 並不因為共和黨人當總統了,便由共和黨人一統天下,或者大致一統美國了,人家各級行政組織,自成一體,全無統屬,公民團體形成社會的原則,決定了各級政府,都只是人民推舉出來,用於服務社會大眾的"承包商"而已,故均由本地區選民,選擇產生,哪怕選出了個流氓無懶當領導人,也輪不到總統,或者上級什麼事,這算哪門子"二黨制"? 美國佬自由散漫慣了,從不尿什麼民主黨、共和黨的領導,這是什麼輪流執政呢? 這是什麼二黨制呢? 而說到黨,也千萬別以為,在美國佬那裡,黨真的會有那麼神聖。事實上,美國從立國之日起,作為議會的大陸會議,就在想方設法,限制黨派對國家的左右,同時千方百計,限制政府的權力,防範權力的被濫用。美國憲法從未規定,美國要實行什麼兩黨制,國家要由黨來領導。甚至美國那些開國先賢,在設計國家的政治制度時,也有意避免,出現以州為單位的利益集團,因為結黨,而可能導致的國家分裂。華盛頓總統在《告別辭》中,也給後事者於忠告,避免政黨政治,會讓政府,成為利益集團的工具,政黨鬥爭,會讓國家分裂,統治集團的結黨營私,會導致與人民大眾,出現隔閡與對立。

然而,政治從來都是國家層面的東西,必然會牽涉到廣泛的人眾,人與人的政治立場和主張,又必然會有相同與不同之處。而恰恰正因為利益的驅使,謀取共同利益的不良之徒,才聚而為黨,才結黨營私,這是一種人性必然。美國也正因為同樣的原因,才無可避免地,出現了政黨。因為這樣的道理,美國建國後不久,政黨就出現了,以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首,糾合一些志同道合者,首先組成了個聯邦黨。而他們的對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和第四任總統的詹姆斯-麥迪遜,以此二人為首,遂而也建立了個民主共和黨,或稱反聯邦黨,就此形成了美國“兩黨制”的雛形。後來這兩黨,隨著不斷的發展和演化,逐漸形成了現在的民主黨和共和黨。只是原先二黨的一些政治主張,和思想理念,流傳了下來,併為現在的二黨所繼承。民主、共和兩黨輪流執政,是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南北戰爭前後形成的。

話題扯回來,那麼,美國為什麼形成了這個,與歐洲多國的多黨制,全然不同的"二黨制"呢? 這說起來其實很簡單,完全是由美國奇葩的總統選舉制度,形成的。眾所周知,美國的州,大多采用所謂“贏者統吃”的方法,並採用"選舉人團"制度,這樣,就使得小黨小派的得票,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在“贏者統吃”遊戲規則下,為數甚少的選民支持,都被人家"統吃"掉了,最終弄得一張選舉人票,都沒得到,形成只剩二黨佔有,才好象顯示出只是"二黨制"了。眾多候選人,隨著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的尷尬的民意支持率,自知無望之下,紛紛中途退選,這也使得選舉人票,集中到了極少數人手裡,難於分流,從而保證了代表二大黨的二個候選人的得票,遠遠多於其它小黨小派,二黨分算時,也總有一黨得票,超過半數,最終導致了二黨"輪流執政",一直延續至今。

美國的政黨,實質是一些充滿政治野心的人,為謀取總統職位,用來結黨營私以而達到個人目標,所利用的一個工具而已。因為有了自己的政黨,總統竟選者,就可以依靠龐大黨徒的財力、物力、人力支持,廣而告之,大打"廣告",實現總統夢。沒打廣告,誰認識你? 沒有錢,又怎麼去打廣告? 而美國的那些開國先賢,之所以警惕政黨的出現,就是因為擔心政客結黨營私,就是擔心黨徒結成勢力,而濫用權力。在美國人眼裡,了不起的那一班頭面人物,所組成的政府,不過是個“必要的惡”罷了!政府本質是惡的,只不過社會需要它,離不開它,才無奈設立,故必須要想盡一切方法,來約束它。所以美國的首都、州府、縣政府,大多設立在比較偏遠、並不繁華的地區。而即使是為了分散官權和限制政權,所設立的相對用以制衡行政權的另外那二個權力: 立法權和司法權,其實也絲毫輪不上黨權什麼事。想美國的歷屆政府,哪一個總統,被所在黨的黨魁,“領導”了? 哪一個美國人,會在乎什麼民主黨主席,或者共和黨主席,他們都是些什麼人呢?

美國是個奇葩的、本質由"公民團體"所組成的國家,美國人民,也自由散漫慣了,因而許多的理念,許多的行為方式,都與他國不同,有些地方,特別的古怪。拿習慣思維去考量美國,得出的結論,往往失之毫釐,謬於千里。


愚人說道


為什麼?

因為,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沒有一個民族能夠佔據絕對主體,實際上,英國德國後裔且信奉新教的日耳曼人(基本超過50%)獲得相對優勢,所以必須進行內部互相妥協,才能聯合統治國家。

具體表現是:

一、政治傳統的小政府信念

17世紀,清教徒被英國迫害而開始移民北美地區,他們先天恐懼中央集權。因此也就出現了邦聯與聯邦的爭議。

美國人以五月花號的後代為榮:

1776年,北美十三州召開大陸會議,組建邦聯式的美國,沒有實際中央政權,僅只一院式國會,邦聯層面沒有徵稅權,沒有常備軍,甚至沒有統一的郵政體系。各州則就是擁有稅收、海關、貨幣發行、軍隊、宣戰權的13個國家。

顯然,這樣的邦聯制度無法保證普通美國人的權力更無法保障資產階級的利益。1786年,謝司起義爆發,自500人迅猛發展到15000人,後被馬薩諸塞州欺騙解散,謝司及13名骨幹判處死刑,新英格蘭地區居民紛紛抗議,州法院最終改判無罪。

1787年美國憲法公佈,聯邦政府終於獲得了一些實質權力。擁有獨立行政體系,地位高於各州政府,掌握一支800人常備軍。

伴隨對外擴張的現實性剛性需求,經過互相妥協,聯邦政府逐步獲得權力擴張,1918年美國總統才得到擴張常備軍的權力,此後的美國政府才真正像一個國家政權。

二、兩黨制度的形成

前面說了,邦聯思想是美國主體居民的意識形態,如何削弱中央政權就成為了主要的制度要求,參議院眾議院因此獲得權力,以抗衡中央政權。所以,總統只能管國政,州長只能管州政,縣長只能管縣政,市長只能管市政。其餘權力都是議會所有。

聯邦派創始人,第一任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在影響美國曆史的100人中高居第五:

早在1791年,邦聯派組建共和黨,1828年成為執政黨,1840年改名民主黨。該黨要求從嚴解釋憲法,保障州權。

1834年,聯邦派思想的輝格黨成立,這是反民主黨的聯盟集合,1840年獲勝。1854年北方輝格黨分裂成立新黨,也就是今日共和黨。代表北方工業主利益,要求加強中央政府權力,驅逐英國勢力對南方的影響。

三、兩黨控制政權的原因

時至今日,美國法律從來沒規定只能有兩個政黨,但兩黨實際控制政權,原因有二:

1、小選區制度的加持

美國是小選區制。也就是說,國會435名眾議員對應435個小選區,100參議員對應50個州選區,總統對應51個小選區的538票選舉人票(兩州規定選舉人票按比率分配,可忽略不計)。

勝者通吃制度,就實際逼迫競選人儘量採取中間道路,避免激進主張嚇跑選民,投票給對方。對選民來說,投票給可能獲得勝利的候選人才能給自己或者本團體贏得利益。那麼非主流的政黨就必然泡沫化,無法在美國的政治生態中生存。

2、國民思想被引導

聯邦思想與邦聯思想始終糾纏美國國民。大小政府體制,民權州權,自由派,少數族裔權力都是美國人的爭論點。而控制全美大多數媒體的財團,自然引導選民關注這些毫無意義的爭論,以支持自己的政黨。

第三任總統,民主黨的開山祖師爺傑斐遜:

所以美國傳統上就形成三大政治勢力,東西海岸支持民主黨,中部南部支持共和黨,少數搖擺不定的州就成為選舉的關鍵州,這就更令兩黨拼命爭奪搖擺州。政策也就只能更加中性化。

因此民主黨號稱代表自由派、少數族裔、婦女權益,民權等。共和黨則代表全美步槍協會、農場主、正統宗教信仰者,反墮胎等權益。其餘政黨無法切入美國社會。

四、沒有第三黨成功

自1854年兩黨制形成,沒有任何一個第三黨能夠成功。1992年大選,億萬富翁佩羅自費參加選舉,雖囊括19%普選票但沒有獲得哪怕一張選舉人票,就是證明。

國會議員中,通常只一位依附於民主黨的個人參議員。435名眾議員中,獨立議員不超過20人,是兩黨成功控制國會的證明。


四川達州


首先要明確一點,美國不是兩黨制而是多黨制。但是160多年來,美國總統大位都由民主黨或共和黨所盤據。這其中有兩個重要因素。

民主黨及共和黨可以把權一個半世紀多主要的原因,是美國特殊的「贏者全拿選舉人制度」,這讓總統候選人只要拿下一個州「相對多數」的選舉人票,就可以囊括整個州的選舉人票。另外,也讓擁有一定支持度的獨立參選人,只要得票數比大黨少,就連一張選舉人票拿不到。反過來說,拿下某州勝利的候選人,也可能沒有實質多數的民意支持。這一因素不少朋友的回答已經提及,這裡不再展開。

而另一個重要因素,是美國的政黨特點決定了美國人民並不缺少選擇性。與美國多數政治機構一樣,現在的政黨體制也是經歷了考驗和挫折而發展起來的。制憲者和憲法的早期支持者一直希望不要建立政黨,或「派系」,因為他們一直對這種觀念沒什麼好感。他們認為,新生的國家需要的是達成共識,黨派是分裂的因素。因此,《憲法》本身根本未提到政黨,政府各部門也應在沒有政黨的情況下自行管理。然而,政黨不可避免的出現,對這些憲法機制產生了一定的壓力,使它不總是對政黨的政治平穩地調整自己。

如何調整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呢?與絕大多數歐洲政黨不同,主要的美國政黨在全國和各州一級的組織中權力比較分散,黨派內的核心組織──全國委員會和全國代表大會──也沒有多少控制力,更沒有什麼黨主席。全國代表大會只推選出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其他國家一級的政府部門要職──比如國會議員席位──則由各州和地方政黨組織提出候選人。因此,總統與國會中總統所在黨派成員之間也會存在很大分歧。一些觀察家把這種現象稱為「四黨局面」,即除了兩個主要政黨以外,在各主要政黨裡還存在著國會政黨和總統政黨。國家一級的政黨官員無權控制在該黨內身居要職的人物,他們很少能否決對這些人的提名,而且,儘管他們手中有一些資金可以支付費用,但絕大多數競選基金都是由黨派各級組織或由候選人自己籌集起來的。所以,每一位身居黨內要職的人,基本上不受全國政黨紀律的約束。這就保證了兩個主要政黨內,政治頻譜非常寬泛。比如川普,他原來是民主黨人,現在的很多理念與傳統共和黨人也格格不入。但他可以藉助共和黨這個競選平臺當選。


SouthCross


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美國的政黨制度,當然更沒有說實行兩黨制,美國的兩黨制是由美國長期的政治實踐形成的,當然,所謂兩黨制並不是說只有兩個政黨,而是說美國的第三政黨很難威脅兩黨的地位,

美國各黨主要競爭的是總統職位,總統選舉與各黨在國會的席位無關,美國實行相對多數選舉制,這種選舉制度度會造成贏者通吃的效果,有利於兩大黨,其他小黨很難有生存的空間,哪怕選票數量無限接近兩大黨,也不會獲得任何職位,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實行選舉人團制度,這樣美國總統的產生不能簡單的看獲得選票總數量,在每個州必須取得簡單多數,才能獲得選舉人票,這甚至會造成得票數量多的敗選,得票數量少的勝出的情況,比如小布什與戈爾的選舉就是,美國國會議員選舉和地方的行政,議會選舉都是簡單多數規則,

而歐洲則不同,許多國家實行議會制度,選舉是比例代表制,議會中的政黨按照選票數量分配議會席位,這樣小黨也有生存空間,只要能夠獲得一個議席所必須的當選票額,就可以獲得一個議員名額,比如法國和德國,尤其是德國為了吸取納粹的教訓,設計了繁瑣的選舉制度來保證沒有政黨可以壟斷國會,給予小黨必要的生存空間,這造成了歐洲許多國家實行多黨制,而英國則更接近美國的簡單多數選舉制度,因此英國也長期只有兩個大黨發揮政治影響力,



萬事皆空70


根本原因這是由於美國有牛逼的選舉人制度造成的,也可以理解為最先進科學的克服一些人極端和不理智情緒化的選舉制度造成的。第二是黨派長期的執政理念和執政效果,政績,穩定性和民眾可預期性造成。第三無論什麼黨派其基本執政理念決對不是一個階級統治另一個階級,而是基於社會基本價值觀,道德觀,法制觀,宗教等符合國民述求,則重點有所差異而已。歐洲百萬人簽名可選舉,民眾劣根性和個別人的忽悠能力,使部分理智者完全無力抗衡,美國很好的避免了這點,理智最終佔上風,從而使美國建國至今沒有阿斗產生,一代強過一代,而且基本國策不僅不變更加穩定,兩黨經過長期磨練已非常完善成熟深入民心,絕大多數民眾通過兩黨可表達述求,並能實現之,那麼其他政黨就很難發展狀大了。


梅迪68933759


美國兩黨成員都是財富擁有者,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兄弟有矛盾,但對外是一致的。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戲好唱。治理國家好治多了,多民主呀,好多人不都這麼想這麼頌揚美國民生自由的嗎?是不是?我講個故事給大家聽:日本有兩個奸商(和特朗普相似)是兄弟(和美國兩黨相似),他們謀劃在繁華街口的街道兩邊各開一家商店,作為競爭對手,同樣的貨一個定價很高,另一個定的低很多來吸引顧客,顧客一會被吸引到這家店,一會有彼吸引到那家店,生意興隆得很火,不久兩兄弟聚集大量財富。一天兩兄弟在酒店裡享受各種服務,酒後失言。大罵顧客是俊瓜!看這些儍瓜被我們兄弟倆設計得多應順,不但給我們送錢,自己也開心⋯不了被服務員聽到被暴光出來,人們才知上當受騙,被促弄⋯⋯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看後有何感想?


得亮1


美國是雙寡頭政治,兩大政黨民主黨和共和黨分享這個國家的幾乎全部政治權利,其他小黨全是阿貓阿狗的級別。

美國體質的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兩黨制,美國政治的弊端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兩黨制,所以一言難盡。

美國的政黨出現在建國之後,之所以一直維持兩黨制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美國的選舉系統。

美國的選舉系統

美國的選舉制度是獲得多數票的候選人獲勝,不一定獲得超過半數選票,只要比其他候選人得票多就成,而且是全或無,獲勝者完勝,失敗者一無所有。

美國總統大選歷史上得票率最低的是1860年大選時的林肯,得票率只有39.6%。另外三名候選人的得票分別是29.5%、18.1%、12.6%。這是因為內戰之前,民主黨分裂成南方民主黨和北方民主黨,如果加在一起得票就是47.6%,另外還有一個第三黨憲法聯盟在奴隸制上走中庸之道,得票12.6%。

上面這個例子表明在這種選舉制度之下,分裂或者小黨是沒有前途的,只能求同存異,大家拋棄成見,兩黨選一才有出路。

總統選舉如此,議員選舉也是贏者通吃,關鍵是美國議員是分區制,絕大部分選區就一個議員名額,小黨毫無希望。

在推舉總統的選舉人院制度上,只有兩個州按得票分配選舉人,其他各州全採取贏者通吃,小黨連個選舉人都得不到。1992年大選的第三黨候選人羅斯在全國範圍內獲得將近19%的選票,可是連一張選舉人票都沒有。這就是為什麼2016年大選特朗普和桑德斯火線入黨的原因。

兩黨制的優劣

兩黨制有其長處:

  • 穩定:兩黨制比多黨制穩定,那些多黨制的國家經常出現倒閣和臨時選舉,美國是不會出現的。

  • 適度:兩黨必須爭取中間選民才能獲勝,所以美國的政黨不會太走極端。但目前有極端化的傾向,會導致政黨分裂,經過重新洗牌後再度形成兩個新的政黨。

  • 容易:選民容易選擇。

兩黨制也有缺點:

  • 選擇少:這就是美國人投票率低的原因之一,因為兩黨的候選人都不喜歡。

  • 民主程度低:有相當比例的選民被這個系統所忽視。

  • 重新定位:為了迎合選民,兩大黨並不是鐵板一塊,也不是綱領始終如一的,在過去的一百多年裡經常變來變去,更像個鬆散的政治聯盟。

變兩黨製為多黨制,首先要改變選舉制度,就是贏者通吃的規矩,近年來呼聲不低,但涉及修憲,很難成功。

京虎子


這與民主制度的設計有關係。

歐洲都是小國家,民主制度也肇始於歐洲,但是歐洲是直接民主和代議制民主混合的民主制度設計。直接民主制度的特點就是意見很不容易統一。而歐洲的代議制民主制度也傾向於充分尊重和發揮不同意見,所以歐洲各國政黨林立。經常很不容易獲得統一的意見,顯得有點紛亂無緒。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而它基本上是代議制民主制度。而且在州和聯邦層面採取的是贏家通吃的制度設計,即某黨獲得了一個州的多數選舉人票就獲得了這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這樣的制度設計就堵死了小黨的出路,自然形成了兩黨的格局。

現代國家治理和政府運行越來越複雜,越來越高度專業化,直接民主並不太適合於現代社會的運行,因為普通老百姓對複雜的政治運作缺乏充分了解也不可能有專業的判斷。英國脫歐就是直接民主失敗或者失效的典型例證,公投的結果就是陷入無法統一意見,使整個國家走向迷茫和無序。

相反,美國的代議制民主經過兩百多年的運行已經非常成熟和精密,使人民的意見和專家的知識能夠充分結合,使整個國家治理能夠有效,國家機器能夠高效有序運行。

現代國家治理,如何建設民主制度,確實是我們國家發展過程中要反覆研究權衡的,不可頭腦發熱。尤其對於我們這樣的大國,又缺乏民主意識和傳統,民主制度的建設,也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keats44


首先,什麼是執政?

在美國執政分兩個層次,聯邦層次和州層次!

州長和總統在選舉中勝利,議會眾議席佔多數!

其次,美國實行選舉人票,參議院的選舉,都是間接性選舉的,這都有益於政黨勢力的發揮,不會因為直接選舉產生票數不能集中的現象!集權!

其三,美國的政治勢力雖然從建國一開始就有分裂,但是這種分裂必須以對抗對方為前提,如果勢力稍弱的話,可能永遠不能翻身,,因為無論如何對方總是強大的!

其四,美國政黨再次分解的可能性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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