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函證引發的思考:您單位的扣除的憑證是否“原始”?

由函證引發的思考:您單位的扣除的憑證是否“原始”?


政策解讀


【政策】:《函證相關問題的關注》(浙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委員會專家提示第2號)

【關鍵點】:函證 原始憑證

由函證引發的思考:您單位的扣除的憑證是否“原始”?

近年來,財務舞弊事件頻發,瑞華、中勤萬信等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因審計工作未勤勉盡責接連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為此,浙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委員會專家提示第2號文件提醒註冊會計師在年報審計實施函證程序時,需重點關注函證的完整證、函證的過程控制、回函的可靠性及替代程序等方面,以降低審計風險。

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人員,看到這些內心又有了些許不安。從審計的角度聯繫到會計的工作,意識到財務人員的工作不再只是業務發生後憑票入賬、報稅這麼簡單,現今的工作要求財務人員還要了解企業的運營狀況,真正做到業財融合,幫助企業實現有效的資源配置。同時,記錄的所有業務要經的起推敲,要過的了年度審計這道“關”,不只是要求合法,還必須要合情、合理。

那麼,哪項資料可以直觀反映和記錄一個單位發生的業務是既合法又合情合理的呢?沒錯,它就是大家熟知的——“原始憑證”。但很多單位的原始憑證或多或少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常見的有如下幾方面,大家可以有針對性的進行自查,防範企業運營風險。

一、發票不合規

根據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文件規定:十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但在實務中很多會計朋友拿到發票,檢查單位名稱、稅號及金額沒問題後就直接入賬了,對發票上的其他項目並未過多關注,殊不知,這裡卻暗藏風險。比如:“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等未填寫、開票稅率有誤、未在備註欄註明規定信息,這種發票存在不能抵扣增值稅,且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風險。因此,會計朋友對於收到的發票一定要仔細審核,不合格的發票及時退回重開。

二、發票項目與實際業務不符

“真發票、假業務”是很多企業的慣用做法。因發票本身沒有問題,導致這樣的憑證核查起來確實很有難度。實務中,企業經常會採用開具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勞保用品、汽油費等內容的發票用來報銷,以此來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

但是假的真不了,通過數據分析不難發現其中的貓膩,看看下面這家公司:

某公司報銷的辦公用品費用與實際辦公需求不成比例。在檢查某公司時注意到“辦公費”金額異常,按發票項目統計後發現90%為購買打印紙的支出。為了驗證,將該公司所有打印機同時打開連續打印10分鐘,用10分鐘打印紙的耗用數量測算出全年最大的打印紙耗用量。測算結果顯示,該公司“購買”的打印紙,所有打印機24小時*365天不間斷運轉也消耗不完。最終發現,該公司是因招待購買高檔酒水,但因業務招待費已超標,開成了打印紙來入賬。

三、虛構自制原始憑證

隨著國地稅合併、金三系統運行,許多企業主不敢在虛開發票、私戶避稅等方面再做手腳,但又不想按實際利潤交稅,於是就在自制原始憑證方面動起了歪主意。如虛構工資表、出庫單等:結賬後,會計小李發現利潤較高,實際稅額跟老闆“要求“的稅額差距過大。於是,反結賬,修改工資表金額、增加出庫單,經過”加工“成本費用金額上了一個”檔次“,稅額也符合老闆的”要求“。但是,稅前扣除的工資費用與個稅系統中申報的數據存在明顯差異、因增加出庫單導致賬面庫存與實際庫存不符的情況,為公司埋下了一顆隨時引爆的雷。

四、發票種類不合常理

按常理,大家平時購買一箱打印紙、出差時支付的住宿費等支出是不是都會盡力去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來抵稅呢?但是實務中某些企業取得的發票中增值稅普通發票卻佔比很高,這其中是否存在著一些鮮為人知的秘密呢?如醫藥企業銷售費用多數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以會議費、業務宣傳費、學術推廣費、諮詢費等名義進行列支,實際這部分款項則是支付給代理商、中介服務公司、銷售代表的銷售佣金或提成以及向醫務人員支付的“好處費”。而這種藥企裡的“秘密”早已不再隱秘,在2019年6月,財政部就開展過2019年度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選取了77戶醫藥企業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剖析藥品從生產到銷售各個環節的成本利潤構成,揭示藥價形成機制。因此,企業企圖用原始憑證掩蓋真實業務的操作並不會一直奏效,遲早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由函證引發的思考:您單位的扣除的憑證是否“原始”?

五、與發票相關的支持性文件不足

企業發生的會議費是隻要取得正規發票就可以在稅前扣除了嗎?非也!

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會議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會議費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邀請函、會議議程、出席人員簽到表、會議紀要、參會照片、支付憑證等能證明業務真實發生的一系列相關資料。

會議費要想在稅前列支,有發票和附件資料還不夠,企業需要證明其支出與生產經營相關,如果數額較大而無法解釋,也將面臨稅務風險。

國家減稅降費政策頻出,很多企業經常會出現一方面因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等風險;而另一方面因對政策瞭解不充分,又沒有用足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所以,財務人員要不斷學習,及時掌握最新財稅政策,提高自身素質,防範企業運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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