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德友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德友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德友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銀行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原代理行長張德友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德友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德友,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德友在擔任中國銀行昆明市官渡區支行、中國銀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代理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數額巨大、進行營利活動;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德友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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