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項令”董宣:輕慢外戚,得罪公主,觸怒龍鱗,宋代包拯不如他

|孫正宇

前言:

他是劉秀眼中的強項令,也是許多人所說的臥虎,《後漢書》作者范曄甚至將其寫入《酷吏列傳》。古往今來,東漢時期的董宣一直是一個爭議不斷的人物。輕慢外戚,得罪公主,觸怒龍鱗的董宣為何會在險惡的官場中得以善終?不怕“捅馬蜂窩”的他為何名氣沒有包公大?我們來一一解讀。

“強項令”董宣:輕慢外戚,得罪公主,觸怒龍鱗,宋代包拯不如他


一、 懲治不法,但多殺無辜。

據《後漢書·董宣傳》記載,在董宣當北海相期間,當地大姓公孫丹父子濫殺無辜,被董宣收而殺之。結果公孫丹丹宗族親黨三十多人拿著兵器去董宣府“稱冤叫號”。董宣考慮到公孫丹曾依附王莽,擔心這些人“交通海賊”,就讓手下把這三十多人都殺了。光武帝劉秀得知此事後,一方面赦免了董宣的死罪,另一方面派使者譴責董宣多殺無辜,之後把他降職為懷縣縣令。

由此可知,董宣這個人一方面確實有打擊不法的勇氣和霹靂手段;但另一方面他打擊面過大,多殺無辜。光武帝劉秀之所以赦免他,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劉秀認為朝廷現在需要這樣的人。可董宣對劉秀有什麼用呢?咱們接著看下文。


“強項令”董宣:輕慢外戚,得罪公主,觸怒龍鱗,宋代包拯不如他

董宣


二、輕慢外戚,官越做越小。

據《後漢書·董宣傳》記載,後來董宣在擔任江夏太守期間,“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董宣)輕慢之,坐免。”

董宣一個小小的郡太守,敢去得罪陰麗華家族,可見其膽氣過人,可是他也因此被免去江夏太守一職。當其再次被起用時,職位是雒陽令。由郡守到縣令,明顯是官越做越小。


三、觸怒龍鱗,體制內的冒險家。

由郡守變成了縣令。此時的董宣已經是七十左右歲的人了,事業未成人先老。所以,董宣的心態就是一個“急”字,要是不好好把握晚年時光,幹出一番大事業,何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時不我待啊!

董宣經過分析,意識到在其管轄的雒陽有一個便利條件,就是雒陽屬於京師,如果能在京師幹出一些業績出來,其震懾效果和轟動效應是不言而喻的。於是乎,機會來了。

據《後漢書·董宣傳》和《資治通鑑》,湖陽公主(劉秀的大姐劉黃)的家奴白天殺人,藏到了公主府。雒陽令董宣趁公主與此家奴出行之機,帶人攔住其馬車。董宣“以刀畫地”,大聲指責公主的過錯,並殺死了該家奴。

在董宣看來,劉秀是一代英主。如果他這次站在湖陽公主一邊,那以後別的皇親國戚也這麼做,劉秀還怎麼管?劉秀總不能說這事公主能幹,別人不能幹吧!所以,一方面董宣是東漢體制內的冒險家,另一方面他也是多少看準了才去乾的。

話說湖陽公主因自己的家奴被殺,進宮去找劉秀告狀,劉秀聽了這事大怒,召宣董宣,“欲箠殺之”。

劉秀是個性格很柔的人,為什麼這次會大怒,還想殺董宣呢?

這就要談到劉秀的出身和其皇位的由來。劉秀雖然是漢高祖劉邦的九世孫,但其父親劉欽生前是一個縣令,而自己則屬於布衣天子。如果不是新朝末年天下大亂,漢朝皇位按照正常的傳承,是不會傳到劉秀手裡的。在現代社會這是一個非常勵志的故事,但在封建等級社會里,出身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

所以,劉秀當了皇帝后,最怕各級官吏看不起他這位曾經的布衣。在得知此事後,劉秀的第一反應不是董宣執法多麼不畏權貴,而是董宣眼裡沒他這個皇帝;他想通過殺董宣來殺一儆百,樹立皇威。

此時,董宣對劉秀講了一句話:“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於是,以頭撞柱,血流滿面。劉秀令人止住董宣,讓其叩頭給公主賠罪,董宣不聽。劉秀叫人強摁其頭,董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

公主見此,反問劉秀:“文叔(劉秀)當平民百姓時,私藏過逃亡和犯死罪的人(臧亡匿死),官吏不敢上門。今為天子,還鎮不住一個縣令嗎?”劉秀聽後笑道:“天子不與白衣同。”

於是,劉秀稱董宣為“強項令(硬脖子縣令)”並賞賜其錢三十萬。董宣把賞錢都分給了下屬。從這以後,董宣在京師搏擊豪強,官民沒有不怕他的,被稱為“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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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劉秀所用,“強項令”董宣得以善終。

《後漢書·董宣傳》記載:“(董宣)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併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由此可見,董宣屬於善終,七十四歲在當時屬於長壽,其兒子後來在仕途上發展地也不錯。

在險惡的封建官場上,官職不高的董宣得罪了大批京城的達官顯貴,為何能得以善終呢?

(一)董宣對劉秀有用,劉秀對其支持和保護。

上文中湖陽公主說到劉秀為布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劉秀當初為什麼“臧亡匿死”?

為了造王莽大新朝的反。

王莽的大新朝為什麼被推翻了?

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當劉秀“臧亡匿死”時,官吏不敢上門去捉拿犯法之人,不敢去懲治劉秀。

那劉秀現在是皇帝了,他怕什麼?

他怕別人學自己當年的樣子“臧亡匿死”,造東漢王朝的反。所以他說“天子不與白衣同”,其支持和保護董宣就是要震懾那些敢於“臧亡匿死”的人,避免東漢王朝重蹈大新朝的覆轍。

(二)董宣廉潔,嚴於律己。

據《後漢書·董宣傳》記載,董宣去世後,“(劉秀)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

有人會問,董宣為何會如此廉潔呢?

董宣在京城搏擊豪強,打擊不法,自然會得罪一些人。他深知肯定有無數雙眼睛正在看著他,他必須廉潔自律,以免授人以柄。所以,董宣的廉潔有高風亮節的因素,也有避禍的成分。

(三)湖陽公主有一定的心胸。

在歷史上,湖陽公主因思嫁宋弘未果、窩藏殺人犯而被董宣斥責,可謂遺羞千年。不可否認,這兩件事情公主都有過錯,但是觀察事後,我們會發現,史書中並沒有公主因宋弘的拒婚讓自己被人笑話而怨恨宋弘的記載。史書中也沒有記載,公主事後一直抓著董宣的事不放。宋弘也好,董宣也好,他們都沒有被湖陽公主打擊報復的記載,這說明什麼?這說明湖陽公主有缺點不假,但從某個側面講,她不是一個特不講理的人,她是一個多少有些度量的人。這在封建社會的皇親國戚中多少有些難得。


“強項令”董宣:輕慢外戚,得罪公主,觸怒龍鱗,宋代包拯不如他


五、董宣和包拯比一比。

一談到董宣,許多人就會想到宋代的包公,其實這二位在許多方面都具有可比性。

(一)經濟條件對比。

宋代實行官員高薪制。據《宋史·包拯傳》記載,包公後來雖然身份顯貴,但是其衣服、器用、飲食和自己當老百姓事差不多。

據《後漢書·董宣傳》記載,劉秀賞賜給董宣錢三十萬,結果董宣把錢分給了下屬。董宣去世時,屍體用布蓋著,家裡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

由此可見,董宣的經濟狀況,明顯不如包拯。

(二)不畏權貴對比。

在戲曲中《鍘美案》中,包公斬殺了駙馬陳世美,但戲曲不等於正史。那正史中,包公這方面的形象如何呢?

《宋史·包拯傳》記載:“拯(包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由此可見,包公因為為人剛毅,確實被權貴忌憚。

可《後漢書·董宣傳》記載,董宣敢去得罪湖陽公主,得罪過陰麗華家族的人,可見其在不畏權貴上的膽氣是包公所不及的。

(三)名氣對比。

眾所周知,董宣名氣遠不及包公。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公孫丹一案中,董宣多殺無辜,被列入《後漢書·酷吏列傳》。對封建統治者來說,為了維護統治,需要打擊破壞法度的行為,提倡廉政;為了打擊破壞法度的行為,提倡廉政,就需要推崇執法嚴明的清官。在樹立廉政典範時,相對而言,“其政嚴明”、“不尚苛刻”、“推本忠厚”的包公似乎比較與儒家仁政思想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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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


六、對董宣諸多評價的由來。

要搞清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就要看看,對於董宣都有哪些評價:

1.董宣屬於酷吏。

《後漢書》的作者范曄為何要把《董宣傳》歸入了《酷吏列傳》。由此可見,在《後漢書》的作者范曄對董宣評價是一個酷吏。

2.董宣是“臥虎”。

臥虎是什麼意思?

臥有伏著的意思,虎自然是指老虎。

是什麼人、因為什麼說董宣是臥虎呢?

自然是因為雒陽令董宣在京師“搏擊豪強”,京師的人怕他,所以稱之為臥虎。具體來講,稱董宣為臥虎的人應該包括兩部分人,一部分是京師的官員們;另一部分是當地的百姓。

官員和百姓為什麼怕董宣啊?

因為董宣打擊不法,常有霹靂手段。這些人會因為敬畏法度而畏懼董宣。

3.董宣是強項令。

根據《後漢書·董宣傳》可知,漢光武帝劉秀對董宣的評價是強項令。

司馬光在編寫《資治通鑑》時,提到了劉秀稱董宣為強項令的事,但沒有提臥虎和酷吏這兩個稱呼。

4.董宣是好官。

據《後漢書·董宣傳》記載,董宣當雒陽令期間,當地人歌頌他說:“枹鼓不鳴董少平(董宣,字少平)。”說的是董宣的衙前,沒有人擊鼓鳴冤。

這段記載反映出一個現象,雖然董宣所處的年代是封建社會,作為當時的一名官員,其所作所為最終目的還是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但是其不畏權勢,霹靂執法,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法律上的正義,並促進了社會正義,由此得到了其治下許多人的擁護。這些人裡必然包括許多百姓,也可能有部分讀書人和官員。

由此可見,董宣雖然不為許多人所喜,但是他是有很高的民望的。

如此說來,對董宣至少有酷吏、臥虎、強項令和好官四種評價。

我們先看前兩個評價,酷吏和臥虎。其實這兩個評價,從深層次講,都有很強的貶義色彩,其強調了董宣可怕的一面。《酷吏列傳》並不是從《後漢書》才開始有的,而是司馬遷在寫《史記》時開創了撰寫《酷吏列傳》的先河。班固的《漢書》和范曄的《後漢書》中都有《酷吏列傳》,這一點可以說是承襲了司馬遷《史記》中的此類傳記。也就是說,范曄和司馬遷、班固一樣,並不喜歡董宣這樣的官員。為什麼?

其實答案就在《後漢書·董宣傳》裡。

在劉秀的支持下,董宣“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臥虎’。”而且,董宣是個非常廉潔的官員,可是直到其去世,劉秀才知道董宣非常廉潔。

這說明,在當時的京城官場上,董宣得罪的人很多,不喜歡董宣的官員很多,敢說董宣好話那是高度危險的事情,所以關於董宣的好話很難傳到劉秀的耳朵裡。

司馬遷、班固和范曄都在不同的時代擔任過官員,他們的心態其實和董宣時期京城的許多官員是一樣的,他們都怕其所處時期的皇帝重用董宣這樣的官員,那樣的話可能會傷及自己的利益,甚至危及到身家性命。所以,他們把董宣一類的官員歸入《酷吏列傳》,就是想震懾同時期的官員,不要學“董宣”那一套,否者史筆不饒。

那劉秀為何稱董宣為強項令呢?

因為劉秀需要董宣這樣人來幫助其維護東漢王朝的法度,進而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皇權的安全。所以,劉秀對董宣的評價是正面的。

“強項令”董宣:輕慢外戚,得罪公主,觸怒龍鱗,宋代包拯不如他

劉秀


結語:對董宣,到底應該如何評價?

在之前的公孫丹一案中,劉秀派使者譴責董宣“多殺無辜”是客觀的,也是正確的。不可否認,董宣確實有酷吏的一面;但他也有為了打擊不法而不畏權貴,且為官廉潔的一面,也就是劉秀所說的強項令。

對劉秀來講,董宣的存在可以很大程度的抑制不法行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社會正義,有利於維護政局的穩定和皇權的安全;而這些對於促成東漢時期盛世局面是有貢獻的。

所以,評價一個歷史人物應該一分為二看主流。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之所以只提其強項令而未提酷吏一詞,那是因為在司馬光看來,“強項令”是董宣這個人的主流,范曄用酷吏一詞來涵蓋董宣是以偏概全的。劉秀作為一名大政治家,其既譴責董宣的“多殺無辜”,又發揮其“強項令”的一面,以實現用人上的“揚長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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