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組織學習全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員額檢察官業績考評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員額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激勵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刑事案件質量和效率,市檢察院印發了《西安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員額檢察官業績考評辦法(試行)》。3月24日,蓮湖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立即召開會議認真學習該《辦法》,制定具體措施切實加強刑事檢察工作。

該《辦法》針對刑事檢察業務的核心數據制定了具體考評規則,明確了加減分標準。針對該《辦法》的考評指標,第一檢察部提出具體措施切實加強刑事檢察工作:

一是建立每週通報制度。對於各項核心數據指標,每名員額檢察官要做到摸清底數、心裡有數,每週進行統計,除統計核心數據的數字外,還要明確各數字對應的案件名稱;與案管部門的統計數字作對比,對於辦案系統未抓取到的數字繼續查漏補缺、完善案卡填錄。

二是加強對偵查機關的監督。對於立案監督案件,每名員額檢察要盯死案件辦理情況,不單監督立案/撤案,還要監督立案/撤案後的處理情況,如立案後何時報捕、何時移送審查起訴以及法院判決情況。

三是提高辦案質量,減少不必要的退補、延長審查期限等情況。對於辦理的審查起訴案件,在案件報捕時就將需要補充偵查的證據在《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中明確、具體地列出,督促公安機關將補充偵查工作完成在移送審查起訴前;對於事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不再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保證在一個月的審查起訴期限內辦結。(擬文:王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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