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4月1日起,滎陽這267個停車位要實施停車收費!

滎陽市關於第一批停車泊位實行停車收費管理的

公 告


為加強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充分發揮價格槓桿的調控作用,合理配置泊車資源,保護機動車停放人和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河南省機動車存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鄭州市物價局 鄭州市財政局關於公佈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鄭價費〔2010〕6號)、《滎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內城區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存放服務實行差別化收費的通知》(滎政文〔2019〕19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城區實際,決定對我市城區道路停車泊位實行收費管理,現將收費管理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費時間

暫定於2020年4月1日正式實施停車收費。

二、實施路段

由於目前我市停車泊位正逐步施劃,部分道路尚未施劃完畢,現採取分批次啟動收費管理的模式,第一批收費管理的路內停車泊位為:

1.京城大街(133個停車泊位)

2.福民路(海龍商業街69個停車泊位)

3.步行街(65個停車泊位)

三、收費標準及時段

收費方式採取白天實行計時收費與計次收費相結合的方式, 停車超過20分鐘、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夜間按次不計時;跨高峰期停車超過20分鐘,按高峰時段收費標準收取。

具體標準:

白天(7:30-19:30):收費第一小時3元,以後每小時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內每小時收取2元(高峰時段為上午7:30-8:30,下午17:00-19:00);

夜間(19:30一次日7:30):免費停放。

四、免費車輛

執行任務的軍警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環衛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免費停放;殘疾人駕駛殘疾人專用機動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免收停車費的車輛實施免費停放。

五、其他事項

(一)滎陽市收費實施主體為鄭州浙裡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鄭州浙裡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已依法獲得我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及公共停車泊位經營權,具體負責城區停車泊位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等工作。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聽從收費管理公司安排的收費管理人員指揮調度,根據劃定區域及車位按照規定方向依次停放車輛,嚴禁亂停亂放;對違規停放車輛行為,公安交警及其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對於拒不接受收費管理公司安排的收費管理人員現場勸導和管理、拒不繳納停車費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予以懲處,並公開曝光;出現辱罵、威脅、毆打停車管理人員等行為的,公安部門將依法予以打擊;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滎陽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通知:4月1日起,滎陽這267個停車位要實施停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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