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98元充電器遭賠1.2萬元,無名小店竟被小米「釣魚執法」


不知道大家是否用過這款小米的充電器?近日,有一家店鋪正是因為這款充電器被索賠10萬元,最終法庭宣判賠償1.2萬元!

賣98元充電器遭賠1.2萬元,無名小店竟被小米「釣魚執法」


案件結局大家都知道了,但大家可能還不太清楚來龍去脈。其實此次案件涉事雙方是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和東莞市千秒電子科技公司。


案件原委是這樣:

2018年10月26日,在廣州市南沙公證處和公證人員的監督下,小米公司委託代理人繆某利使用該公證處計算機登錄互聯網進行了取證的操作,打開阿里巴巴採購批發網網站,輸入「東莞市千秒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搜索,進入該公司主頁,夠買了該網點5套小米充電器產品,貨品金額90元,運費8元,合計98元。

小米公司隨後鑑定所購產品為假冒,便立即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18396265號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以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人民幣1萬元。


事情經過簡單來講

,就是小米公司事先發現了東莞市千秒電子科技公司在有侵權行為,但之前沒有及時收集證據。於是此次聯合了廣州市南沙公證處進行監督,再與該侵權公司產生交易,並且全程記錄了交易細節。最終鑑定該網店出售產品為假冒產品,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賣98元充電器遭賠1.2萬元,無名小店竟被小米「釣魚執法」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認為千秒公司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侵害了小米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被告且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放棄答辯和質證。2019年11月25日一審判處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小米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賠償小米公司包括合理維權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1.2萬元,同時承擔案件受理費2500元。


此次案件,毫無疑問是小米公司自導自演的一場維權大戲。侵權公司也知道無力反駁,所以最終選擇了放棄答辯,接受法院的判決。但本案有一個細節,小米公司鑑定所購產品為假冒。這裡所說的假冒並不是所謂的「次品」,而是售賣了沒有獲得小米公司授權的產品,這裡侵犯的是小米公司的專利所有權。


希望大家千萬別抱有僥倖心理,去倒賣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遇到小米的這樣的「釣魚執法」,那是一釣一個準。與其頭頂風險倒賣產品,還不如自己潛心研究。打鐵還需自身硬,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才是正道。再不濟,也可以通過正規的渠道獲取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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